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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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达1%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101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47%减少至5.4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信远”)和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提交的《关于减持中曼石油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红杉信远、红杉聚业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红杉信远、红杉聚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2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上述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10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信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分别持有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20,331,428 股、13,554,284股(合计持有 33,885,712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3.4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5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杉信远于 2020 年 10 月 9日至 2020 年 11月18 日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红杉聚业于 2020年10 月 9日至 2020 年 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