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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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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0-056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会推举董事邢一新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长钱雪松、董事李聚文、董事刘志敏、董事王永庆、独立董事宋文山、独立董事张云龙、独立董事邢冬梅、独立董事朱军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焱群、监事肖治垣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预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与航空工业集团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与航空工业集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熠、黄宇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