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5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20-123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公司全资子公司债权人江阴滨江扬子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向江阴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重工”)进行破产重整。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指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中南重工管理人,经无锡中院同意,中南重工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收到中南重工管理人送达的《关于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召开的说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暨出资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无锡中院在无锡中院大法庭召开了中南重工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的模式进行,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1、由无锡中院介绍中南重工重整案有关情况,并宣布中南重工债权人表决权情况及相关事项;
2、听取管理人《关于债权补充审查及调整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对《补充债权表》进行核查;
3、听取管理人关于《中南重工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表》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
4、听取债务人代表宣读《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由债权人各表决组对《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会议的表决情况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经会议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资人组均同意了重整计划。普通债权组中因个别普通债权人内部审批程序尚未完成,暂未形成最终表决意见,将采取会后邮寄表决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后续,管理人将在收到前述普通债权人表决票后对普通债权组的通过率进行计算,并及时向全体债权人披露表决结果。
三、风险提示
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如果促成中南重工重整成功,中南重工将成为公司重要利润来源,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中南重工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重工的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中南重工重整不成功,本次中南重工重整将转为破产清算。
2、公司存在丧失对中南重工的控制权的风险
如果中南重工重整不成功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则公司将丧失对中南重工的控制权,中南重工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公司丧失对中南重工的控制权,公司将失去重要营业收入来源,这将导致公司营利困难,可能使公司不具备重整的可行性,最终导致公司重整失败。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