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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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990.19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评级事项

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9月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38188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5)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聘请中介机构协议,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债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2项、第6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李永恒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报告。李永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永恒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廖寄乔提名王跃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王跃军先生当选后将接任李永恒先生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王跃军先生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李永恒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公司3%以上股东廖寄乔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王跃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王跃军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将接任李永恒先生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王跃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王跃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王跃军先生当选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王跃军简历

王跃军,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湖南专利奖二等奖3项。2005年至今,历任湖南金博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博股份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跃军先生通过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益阳正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益阳博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112%的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西座63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7日

至2020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8、11、12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天祥水晶湾6楼638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2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联系人:罗建伟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