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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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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0-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5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9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5月18日,共18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鹏379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本收益凭证的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补充发行人(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资金,保证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的固定收益凭证,属于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受托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A+H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东方证券,A股股票代码:600958,H股股票代码:3958。东方证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东方证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来自于东方证券公开披露的年度或季度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45,662.87万元,本次理财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7%。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固定收益凭证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