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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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0-04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召开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20年11月23日以公司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高兵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因另行公务独立董事杨芳、龚晓航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秘陈辉出席本次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通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增资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莹、梁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人,现场参会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提名选举,林乃机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0-04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提名选举,高兵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以逐项表决的方式选任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兵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席国良: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李柏龄: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唐 松: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李柏龄: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王精龙: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柏龄: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居晓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邵 琼: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居晓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唐 松: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员高兵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席国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聘任冯妍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证券事务等工作,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五、《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朱宪先生、张中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徐文武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上述聘任高管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

《大东方聘任高管人员简历》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无锡市糖业烟酒公司财务科会计、无锡市贸易局财务科副科长、无锡交电站副总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朱宪先生,1970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于1988年入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历任服装商场业务员、服装商场经理助理、服饰商场副经理、服装分公司(服装卖场)经理、商务中心总经理(兼男装卖场、运动休闲卖场、国际名品部经理)等职务,自2015年7月至今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兼任公司百货事业部总经理)。

张中原先生,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在华润雪花啤酒(江苏)区域公司任江苏区域人力资源经理职务,于2011年4月至2015年10月在无锡灵山元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于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职务。于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23日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于1988年入职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原“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历任柜组长,业务员,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行政部负责人(部长)、品牌公关部部长等职;同时自2002年公司上市始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第四、五、六、七届董事会秘书。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大东方聘任财务负责人简历》

徐文武先生,男,1973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安徽铜陵粮油工业公司主管会计,2004年11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亿力电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6月至2013年5月任神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任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6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财务总监,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大东方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冯妍女士,199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在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任市场营销部文案职务,于2014年12月至今在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秘书,并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23日见习证券事务代表岗位。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