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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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102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8名,代表股份246,891,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7,806,244股的43.481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54,621,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31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名,代表股份92,269,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0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65,762,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819%。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殷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246,715,7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89%;反对175,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587,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32%;反对17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6,70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60%;反对182,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580,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224%;反对18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刘冬梅律师、李尚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103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9人均参与了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殷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104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殷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由殷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殷俊先生简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殷俊先生简历

殷俊:男,中国国籍,1973年1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国投原宜磷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昌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宜昌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10月30日起,担任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殷俊先生曾获宜昌市管优秀专家、宜昌五一劳动奖章、湖北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殷俊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殷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委书记、董事长外,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殷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殷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