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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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46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灵均致臻指数增强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委托理财期限:契约型开放式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灵均致臻指数增强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产品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产品购买日期:2020年11月20日

(4)理财本金:壹仟万元整

(5)产品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将基金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加以集合运用,对资产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运用,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于由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并由托管机构托管的契约型私募基金,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如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本基金成立后备案完成前,可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6)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本基金单笔份额锁定期为180天,开放日为每月15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基金的赎回金额计算方式: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赎回费-管理人业绩报酬(如有)

(8)基金的管理费: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年

(9)基金的托管费: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基金资产总值的0.025%/年

(10)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投资于由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并由托管机构托管的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证券交易所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且不仅限于主版、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深港通、沪港通、期货、期权、国债逆回购、开放式基金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基金,但只可进行ETF和LOF的场内买卖,不可以进行场外申购、赎回等套利交易)、以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或期货公司专门风险管理子公司为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融资融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以及海通证券OTC发行的收益凭证等投资种类,如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如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管理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本基金成立后备案完成前,可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现金管理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海通证券

单位:万元

(三)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

1、最终资金使用方的名称: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最终资金使用方近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最终资金使用方经营情况:灵均投资成立于2014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拥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书》,证书编号P1004526.灵均投资集量化对冲产品研究、投资、设计等于一体,凝聚市场一流投资专业人士,旨在更好地帮助高净值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团队共110人,其中投研人员共85人,均毕业于斯坦福、麻省理工、剑桥大学、南加州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清华、北大等国内外顶级学府,且均拥有深厚数理背景,具备先进、丰富的投资经验,平均从业年限7年以上,其中核心团队从业年限13年以上。成立至今,公司获得了金牛奖、英华奖等几十项顶级私募荣誉。

4、最终资金使用方资信状况及担保情况:企业无对外担保,没有资信不良记录。

(四)受托方、最终资金使用方均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1,000万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议案经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以下较早日期为止的期间: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