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0-08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回全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13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3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3日届满。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8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园林”或“公司”) 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萌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13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3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0-08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和2018年12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13日)。
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13日。
2020年5月9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未发行。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后续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13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20-085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0日
至2020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乾景园林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qjyl.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