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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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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0-076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程序终结,已领取民事判决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8,188.9602万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暂未生效,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难以确切判断未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分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165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榆林市古城新纪元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置业分公司

诉讼机构: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程序终结,已领取民事判决书

开庭审理时间:2020年6月18日

判决书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公告(编号:临2020-01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形成判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确认被告置业分公司于2019年12月15日向原告榆林市古城新纪元商贸有限公司送达的《解除通知》无效;

(二)案件受理费451,248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暂未生效,公司尚难以确切判断未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0-077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补充协议履行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16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分公司”)与陕西尚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元文化”)就继续履行《合作框架协议》及《天地源·丹轩坊5#楼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项目合作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67)。现将协议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协议履行情况

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2日,置业分公司分别收到尚元文化支付的原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应付合作款项10,000.00万元、12,852.43万元;2020年11月13日,收到尚元文化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前期建设垫付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2,400.00万元;2020年11月16日,收到尚元文化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前期建设垫付资金及资金占用利息3,491.73万元。

截止目前,尚元文化已支付原项目合作协议应付合作款项22,852.43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792.83万元、前期建设垫付资金1,094.79万元、资金占用利息4.11万元。

二、补充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垫付资金占用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