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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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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11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营销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营销中心,全面负责公司营销决策、资源分配、价格政策、市场开发及有关业务管理,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司营销体系,实现营销业务扁平化管理。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东区域销售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华东区域销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华东区域销售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向市场端配置资源,直接面对客户、服务客户,建立以区域公司为市场单元的运行机制,压缩管理层级,统筹管理公司内部资源,经过反复论证,公司决定通过成立区域公司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业务平台,建立起反应快速、运行高效的营销体系,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统筹考虑地理位置、销售覆盖区域面积、交通条件、品牌形象等多维度要素,并结合注册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公司选定在上海市宝山区设立华东区域销售公司。2020年11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四届十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东区域销售公司的议案》。

此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协议主体。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经营范围:销售、生产、加工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等。

7. 组织机构:新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管理人员若干,业务人员若干。

以上涉及工商登记的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的上海河钢华东贸易有限公司负责公司在华东区域的销售业务,包括合同保产、资源优化、售价提升、业务创效、客户开发维护、市场信息反馈等核心工作,是河钢在该区域内资源销售的唯一出口,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内产品重叠、客户重叠、多头销售、内部无序竞争给河钢整体形象及效益最大化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提升河钢品牌影响力、产品竞争力的战略目的。

五、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