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0-05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0-054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敖都吉雅,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境内外并购审计以及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20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甜甜,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集团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审计,涉及石油、外贸、文化传媒、房地产、快速消费品、制造、软件等多个行业领域,也曾参与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90万元人民币(不含相关税费),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较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所合伙人:余强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5年

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马东宇,5年;潘玉忠,3年;况永宏,2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0-053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或“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0-055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十六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5日

至2020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十六层公司会议室公司会务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59826815、0898-66787367;传真:010-59826810;0898-66757661。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