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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注册资本、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方面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本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对《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本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增加金融资产减持额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授权经理层操作额度为:减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买入金额不超过8亿元,授权期限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为了便于公司维持金融资产的日常运作,董事会授权增加减持额度3亿元,买入额度保持不变。增加后,减持额度合计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8.85%。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

上述授权期限拟自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15日(周二)下午14:0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6号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2020年12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20-059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人,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注册资本、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等相关方面内容。(详见本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本公司“临2020-060”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所有涉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修订为“总裁”、“副总裁”,《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6号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5日

至2020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0-058、059、060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5、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12月15日13:15-13:50。

六、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 联系人:俞璟贇 联系电话:(021)5199161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交线路:地铁7号线、地铁8号线。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