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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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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1人,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等融资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办理各合作融资机构授信范围内的各类融资业务,其中单一融资机构授信总额不超过30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一一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融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自查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12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一一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具有实质控制权,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公司为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监事会建议公司注意资金风险防范,加强风险预警,规避担保风险,避免违约事件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增补郎旭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郎旭瑛女士简历:

郎旭瑛,女,满族,1978年7月出生,资产评估师、经济师。毕业于辽宁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专家顾问、北京德天博诚科技有限公司初创合伙人。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此前已实际为集发公司提供担保39,268.1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集发公司业务开展,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一一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担保额度,用于其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的具体期限、金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鉴于集发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辉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港内

6、经营范围: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等。

7、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集发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96,661.03万元,负债总额85,246.76万元,净资产11,414.2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74.19万元,净利润1,424.1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集发公司资产总额96,627.68万元,负债总额84,656.53万元,净资产11,971.15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35.04万元,净利润1,827.91万元。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

集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期限、金额、担保方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利于集发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担保对象的经营风险进行管控。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268.13万元,全部为公司已向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发生。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10%。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6日

至2020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3项议案主要内容于2020年12月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临时公告中披露,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方式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12月1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刚、张莞怡

联系电话:0416-3586171

传真:0416-358243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0-062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戈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戈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增补郎旭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郎旭瑛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郎旭瑛个人简历:

郎旭瑛,女,满族,1978年7月出生,资产评估师、经济师。毕业于辽宁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专家顾问、北京德天博诚科技有限公司初创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