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98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2020-06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价格。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

2、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0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如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0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二)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1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回购最高价格9.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99元/股,回购均价9.72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89,615.58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7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有限售股份本次回购前后增加是由于公司在此期间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715204股股份的授予。

(2)股份总数在本次回购前后增加是由于公司2019年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在回购期间转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6,166,900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