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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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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单位:元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1、2020年1-9月和9月末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中汇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1-9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发表审阅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森林包装集团2020年1-9月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森林包装集团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经中汇审阅的2020年1-9月和9月末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如下:

(1)2020年1-9月及同期比较

单位:万元

(2)2020年7-9月及同期比较

单位:万元

如上述表格所示,2020年1-9月和7-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均出现了上涨。

(1)营业收入的上涨,主要得益于量价齐升

①产品价格上涨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减弱,国内经济出现复苏,原纸市场的景气度有所回升,主要生产厂商纷纷调高了原纸售价,市场价格整体震荡向上。2020年7-9月,发行人主要产品原纸的平均售价由上半年的3,054.76元/吨,上涨至3,243.19元/吨,涨幅达6.17%;2020年1-9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原纸产品的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增长1.2%。

包装产品方面,2020年1-9月,主要包装产品的平均售价较上半年并未有较大变化,基本持平。从单个季度来看,2020年第三季度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的平均价格分别上涨了7.89%、1.11%。

②销量上涨

原纸产品方面,2020年7-9月,销量同比增长4.76%,2020年1-9月同比下滑幅度由上半年同比10.11%收窄至4.33%。

包装产品方面,得益于近一年多来新设备的陆续投入,发行人包装业务的订单承接能力不断增强,通过长期的市场拓展,加之施行的拜访奖励、打样奖励等销售激励政策,包装产品的销售数量依然保持增长。2020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销量同比分别增长4.68%和18.99%;从具体的瓦楞纸箱来看,水印纸箱、胶印纸箱和数码印刷纸箱的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5.53%、24.65%和14.95%,均保持了较高的增长。

(2)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受益于原材料价格下跌和产量的增加,毛利率增加,因此利润增幅大于收入

原纸产品方面,2020年1-9月主要原材料废纸的价格同比出现了下滑, 废纸平均采购均价由上年同期的2,120.68元/吨,下降至2,068.39元/吨,同比下降2.47%。

包装产品方面,受益于产量增加带来的规模效应,包装产品中的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的毛利率同比分别提高了3.24、1.84个百分点。

2020年1-9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11.47万元,同比上涨28.90%,小于净利润的涨幅,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在2020年享受了社保部门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

2020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经中汇审阅的2020年9月末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2020年7-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利润表

①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②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①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②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2020年经营业绩预计

从历年行业及自身经营情况来看,由于包装制品下游行业将迎来包含“双十一”、圣诞节、元旦等节日或活动,以及春节备货高峰期,因此四季度是造纸及包装制品行业的销售高峰期。

2020年10月以来,公司的主要产品依然保持着量价齐升的趋势。

原纸产品方面,销售价格不断上涨至约3450元/吨(不含税),较三季度均价上涨6%。特别是在10月下旬以来,各地的众多纸企纷纷上调销售价格,市场中再次掀起了新一轮的涨价潮。销量方面,10月原纸销量突破5万吨,较三季度平均销量上涨超过10%。在量价齐升的同时,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较为平稳,特别是废纸的采购价格仍与前期基本相当。

包装产品方面,销售价格并未发生较大变化,但销量依然延续着增长的趋势,10月份包装产品销量较9月份上涨10%左右。原材料方面,虽然国内原纸价格有所上涨,但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公司使用的进口原纸成本较低,因此包装产品的成本亦未发生较大变化。

基于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谨慎预计,公司谨慎预计2020年全年将实现营业收入约220,000万元-223,000万元,同比增长约7%-9%;实现净利润约20,000万元-22,000万元,同比增长约17%-3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约18,500万元- 20,500万元,同比增长约12%-25%。

(三)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五)管理层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52,842.85万元、156,808.98万元、150,559.64万元和153,417.92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为本公司的主要资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呈先降后升趋势,非流动资产金额逐年增长。

本公司系生产制造类企业,资产结构与行业特点相对应,公司在经营中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需求较高。公司目前的资产结构与生产经营规模和特点相匹配,同时资产总额也随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增长。

(2)负债分析

本公司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除留存收益积累的自有资本的增长外,为满足资金需求,主要采用了债务融资的方式,公司资本结构中债务比例较高。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其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占比较高,与公司行业特点、业务结构和经营模式相适应。

2、盈利能力分析

(1)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3,656.29万元、244,863.45万元、202,731.21万元和83,394.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13%、98.90%、99.09%和99.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突出且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原纸收入分为牛皮箱板纸收入和瓦楞原纸收入,原纸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50%、72.57%、72.82%和69.47%,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瓦楞纸板收入和瓦楞纸箱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42%、27.28%、26.99%和30.33%。

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4.61%,主要是原纸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7.97%所致。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17.21%,主要是由于主要产品的市场行情有所回落,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收入同比下滑所致;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滑10.51%,主要原因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之下,春节假期之后停工停产时间延长,导致原纸的产销量下降。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注:表中原纸毛利率为对外直接采购的原纸和森林造纸生产的原纸对外销售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54%、18.10%、16.81%和15.14%,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原纸产品(牛皮箱板纸和瓦楞原纸)毛利率分别为19.23%、16.40%、14.78%和12.15%;瓦楞纸板毛利率分别为20.00%、18.73%、16.59%和15.32%;瓦楞纸箱毛利率分别为25.18%、23.60%、24.34%和23.34%。可见,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中原纸和瓦楞纸板的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瓦楞纸箱的毛利率则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受行业景气度波动的影响,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自2016年以来,包装原纸的市场存在着短期供需矛盾,从原纸供应端看,行业在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不景气后,行业内固定投资增速持续为负,各主要生产企业近几年均无大量产能释放。而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措施却加快了业内落后产能的清出,行业内企业数量骤减。在需求端,由于包装原纸消费和经济增长具有的同步性,使得国内包装原纸需求自然增长,随着外贸出口,商业零售的回暖,特别是电商和快递业快速发展,成为了运输包装原纸需求的新的增长点。包装原纸行业供需失衡的情况延续到了2017年。2017年行业景气度继续提升,行业竞争环境宽松,需求增长的拉动,淘汰落后产能带来的供应减少,共同形成行业利润增长的刺激因素。

由于包装原纸消费市场和经济呈正相关性,2018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及国内零售市场需求萎缩的影响,行业景气度有所回落,行业竞争环境趋冷,行业整体盈利状况有所下滑。受行业需求不振影响,2018年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2.44个百分点,2019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29个百分点。

2020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1.67个百分点。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65,272.89万元、228,849.07万元、182,202.38万元和74,658.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9.75%、105.53%、151.66%和151.06%,波动较大。2018年度至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高于净利润,盈利质量较好。2017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差额为2,882.53万元,主要原因为该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经营性债权随之大幅增长(应收票据余额增加11,878.83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004.41万元、-15,116.64万元、-6,220.17万元和-2,251.13万元,主要系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的增长,购建厂房、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6.71万元、-16,350.37万元、-23,090.44万元和-4,518.96万元。为支持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加大了外部融资力度,通过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等形式进行融资,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偿付债务支付的现金均较大。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规模较为稳定,2017年至2019年,资产总额分别为152,842.85万元、156,808.98万元、150,559.64万元和153,417.92万元。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较小。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为主。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非流动资产在报告期内不断增长。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渐次投入,公司非流动资产的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流动资产也将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2)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从外部环境来看,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从内部环境来看,公司自身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依靠品牌、资质、人才和管理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分别为45.06%、32.94%、18.08%和4.80%,盈利能力较强。在未来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将保持盈利的持续性。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成本的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十、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1、成立股份公司前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森林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2、股份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

③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向股东分配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5,050.70万元,上述股利于2017年7月分配完毕。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8年3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650.00万元,上述股利于2018年7月分配完毕。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8年9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950.00万元,上述股利于2019年2月分配完毕。

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600.00万元,上述股利于2020年4月分配完毕。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下转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