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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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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3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宝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预计项目周期延长,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保本需求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戴宝林先生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2207室、2208室、2209室、2210室、2211室、2212室、2213室、2215室和2216室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并就上述所涉房屋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39.82平方米,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房屋租赁费合计为2,371,395.84元,2022年不递增,2023年在2022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7,185,329.6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戴宝林先生、侯春辉先生、戴聪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4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境波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正常办公经营所需要,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5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证监许可[2019]1679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万股。发行价格23.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379,400.00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88,583,236.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796,163.37元。募集资金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22日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8036160368号”《验资报告》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补充工程施工项目营运资金”、“LED照明研发和测试中心”项目、“远程智能监控系统和展示中心”项目和“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预计项目周期延长,根据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或者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尽管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或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产品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公司对现金管理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6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日常办公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2207室、2208室、2209室、2210室、2211室、2212室、2213室、2215室和2216室房屋用于日常办公,2020年12月1日,公司与关联方戴宝林先生就上述所涉房屋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39.82平方米,租赁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房屋租赁费合计为2,371,395.84元,2022年不递增,2023年在2022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7,185,329.6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戴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戴宝林先生就上述所涉房屋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联董事戴宝林先生、侯春辉先生、戴聪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戴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宝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向戴宝林先生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2207室、2208室、2209室、2210室、2211室、2212室、2213室、2215室和2216室,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39.82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戴宝林先生

承租方(乙方):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甲方将拥有所有权的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3号楼2207室、2208室、2209室、2210室、2211室、2012室、2213室、2215室和2216室,出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

(三)租赁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计3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标的2021年房屋租赁费合计为2,371,395.84元,2022年不递增,2023年在2022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为7,185,329.64元。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2021年第一季度房屋租金支付给甲方,此后于每季度开始前1个月内支付下季度租金。

(五)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六)责任免除

1、因不可抗力、各种设备的突发故障或市政供水、供电、供暖设施发生故障等不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规划、市政建设、有关单位拆迁征用、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戴宝林先生租赁房屋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能够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至2020年关联租赁事项,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关联方戴宝林先生租赁本次交易标的所述的9套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此前协议约定,公司向关联方戴宝林先生支付房屋租赁费用2,524,882.79元。

八、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公司本次租赁事项是公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是公司经营所需,能够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为公司正常办公经营所需要,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是公司经营所需,能够保障公司日常办公和经营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5、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2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21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22层

邮编:10007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程玲

联系电话:010-88578857-966

传真号码:010-88578858

联系邮箱:haoersai@hes0501.com.cn

5、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对个人健康状况信息进行确认签字。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一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3

2、投票简称:豪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 托 人: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