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1,714,695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39,200股,并于2019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6,956,59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174,0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82,52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名,对应股票数量为21,714,6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4.97%。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12月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各限售股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股东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瑞明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若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佛山亚商粤科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丹、张宇明和储开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董事周方平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卓易信息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714,695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97%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