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8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01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乔玉奇先生、徐为女士、汪辉文先生、范鸣春先生、张工先生、董小英女士、岳喜敬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8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01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邢宗熙先生、柳成兴先生),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梅锦方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02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82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0号)核准,公司发行了7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3,825,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76,175,000.00元;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36,927.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人民币773,638,073.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926,146.82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564,219.82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22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K10136号)。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0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9,306,122.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上述以募集资金69,306,122.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2)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0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74,860,342.83元(不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手续费、发行费等费用)。

(3)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0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32,452,794.50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0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5,248,097.7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0年08月19日、2020年11月24日分别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4,388,593.53元、590,859,504.25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08月20日、2020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因机队数量增长、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达十二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2057.5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航油款、机场费用、民航局费用、飞机租金等日常费用和偿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3,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