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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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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5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沃得”)进行增资扩股,参与增资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良璋先生、公司董事李小青女士、张仕权先生、程锐先生、周君鹤先生,公司监事徐雍湘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金依先生,自然人吕晓东先生、郭建波先生、丛培龙先生、范建卿女士、李双全先生、娄小丽女士以及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丽水聚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增资1,5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利沃得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增资后,利沃得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上海羲蜀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良璋、李小青、张仕权、程锐、周君鹤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649.49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具体金额以资金自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转出之日的结算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5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沃得”)进行增资扩股,参与增资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良璋先生、公司董事李小青女士、张仕权先生、程锐先生、周君鹤先生,公司监事徐雍湘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金依先生,自然人吕晓东先生、郭建波先生、丛培龙先生、范建卿女士、李双全先生、娄小丽女士以及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丽水聚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增资1,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上海羲蜀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 本次增资完成后,利沃得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增资后,利沃得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过去12个月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交易事项。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加快推动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利沃得拟引进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合计增资1,5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利沃得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为2,000万元,增资后,利沃得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增资成员中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故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利沃得63%股权,为利沃得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名称:丽水聚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4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良璋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9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祥龙路162号104-16室(丽景民族工业园)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合伙人及其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丽水聚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良璋先生控股企业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类型为增资扩股

标的名称: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1幢505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源技术、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节能产品、储能设备;销售:新能源设备、电源设备、储能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逆变器、电源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装置、储能设备及系统。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增资标的股东情况及财务情况

1、增资前标的股权结构

2、增资后标的股权结构

3、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0年1月20日,利沃得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借款9,269,168.08元,借款利率6.00%,借款期限3年;2020年5月25日,利沃得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借款3,470,000元,借款利率4.35%,借款期限1年。本次增资事项之后,利沃得的增资款项将优先用于偿还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增资金额参考了利沃得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按照利沃得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增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丽水聚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13名自然人股东。

(二)协议内容

认购股权,指交易各方在利沃得增加注册资本过程中,以现金方式认购利沃得新增的注册资本。

(三)交易价格

利沃得本次新增的1,500万注册资本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的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定价。

(四)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30天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缴付注册资本。

(五)合同生效条件

经协议各方权力机构审批通过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对利沃得增资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利沃得将增加注册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提升利沃得资本实力,推动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利沃得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本次增资完成后,利沃得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张仕权先生、程锐先生、周君鹤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向董事会提交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事项将进一步增加利沃得的资本实力,有利于推动利沃得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利沃得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交易各方协商达成一致,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项目名称: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 本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649.4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具体金额以资金自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转出之日的结算数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1月3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649.49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具体金额以资金自募集资金相关专项账户转出之日的结算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1月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美元金额按2016年8月30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952,825.26元,以前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2,543,979.15元,以前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529,530,568.78元。2020年1至6月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845,663.53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0,529,142.66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1,215,798,488.7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23,073,121.81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90,804.35元,现金理财余额为人民币49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95,590,804.3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2016年11月,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投项账户余额及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合计49,189.37万元,扣除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但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885.88万元和待支付款项654.00万元,不包含未到期的账户利息等未决费用。由于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截至2020年10月31日,“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的募集资金出现节余,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1、近年来,随着全球微电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微电网设备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降低。公司在微电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行业发展变化,对外购产品与自产产品的范围进行调整,通过系统集成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减少了相关生产设备采购,由此产生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本着节约、有效、控制的原则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与监督,切实降低了项目总体建设投资成本、设备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鉴于公司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建设的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已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公司已具备微电网整体解决方案设计、集成能力,本着审慎性原则,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效率,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47,649.4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海兴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海兴电力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兴电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7日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17日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刘晓婧

(三)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投资者,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电子邮箱:office@hxgroup.co

变更后:电子邮箱:office@hxgroup.com

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2020年12月2日起正式启用。公司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投资者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上城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0011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