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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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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A份额

场内简称:房地产A

基金代码:150117

2、基金名称: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B份额

场内简称:房地产B

基金代码:150118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22号)。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将折算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将场内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

3、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房地产A份额(或房地产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起,本基金国泰房地产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本基金场内份额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包括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之间的分拆与合并);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变更登记。

3、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国泰房地产”,基金代码“160218”;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A”,基金代码“150117”;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房地产B”,基金代码“150118”)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变更为“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房地产A份额与房地产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查询基金份额净值。

(2)房地产A份额的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但在份额折算后,房地产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房地产份额,由于国泰房地产份额为跟踪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房地产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房地产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但在份额折算后,房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房地产份额,由于国泰房地产份额为跟踪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房地产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折算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前,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房地产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房地产B份额,或者房地产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房地产A份额),合并为国泰房地产份额,按照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国泰房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房地产A份额、房地产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为准

5、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折算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国泰房地产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国泰房地产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房地产A份额和房地产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房地产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国泰房地产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的计算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有色A份额

场内简称:有色A

基金代码:150196

2、基金名称: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有色B份额

场内简称:有色B

基金代码:150197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87号)。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将折算为国泰有色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将场内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

3、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国泰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有色份额。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有色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国泰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有色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的份额数×有色A份额(或有色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起,本基金国泰有色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等业务,本基金场内份额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包括国泰有色份额、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之间的分拆与合并);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变更登记。

3、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后,《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国泰有色”,基金代码“160221”;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有色A”,基金代码“150196”;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有色B”,基金代码“150197”)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国泰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国泰有色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变更为“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有色A份额与有色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查询基金份额净值。

(2)有色A份额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低,但在份额折算后,有色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有色份额,由于国泰有色份额为跟踪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有色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有色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但在份额折算后,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国泰有色份额,由于国泰有色份额为跟踪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有色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折算为国泰有色份额前,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有色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有色B份额,或者有色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有色A份额),合并为国泰有色份额,按照国泰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国泰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国泰有色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有色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国泰有色份额、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国泰有色份额、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为准

5、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折算为国泰有色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国泰有色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国泰有色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国泰有色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国泰有色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的计算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