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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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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3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17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7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彭勇、刘全成、刘睿湘、徐莉萍、彭建刚、谢里、刘冬来、刘智辉、刘建龙、罗建军共10人参加了会议,董事李震宇因故不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因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0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拓宽筹资渠道,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一、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3.53%(含全资子公司耒阳电力持有股份)。大唐集团同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73.51%,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9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公司将资金存放入财务公司、向财务公司融资或通过财务公司对公司投资企业进行委托贷款等。公司与财务公司资金往来业务的价格水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财务公司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贷款利率水平提供贷款服务,并以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或相似金融服务的费用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预计2021年至2023年,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2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三、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任何交易,都将严格遵循交易公允性原则,按市场规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系统的资金管理中心,其主要作用是充分利用集团内部财务资源,集聚闲散资金,为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贷款、结算、融资和财务顾问等综合性服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的成员单位,由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有利于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财务公司的专业性、针对性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公司能源产业的发展。三是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项金融服务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所属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以下简称耒阳分公司)1、2#机组三个标段(除尘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脱硫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脱硝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工作完成,确定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环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中标金额为4134万元。

由于大唐环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3.53%股权)控股的企业,持股比例为78.96%,大唐环境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工商信息

名称: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20号

法定代表人:金耀华

注册资本:296754.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0079A

主营业务:环保项目开发、环保设施投资及运营管理;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作、检验、销售、技术服务;自控系统研发、制造、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检测;环保设备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不总承包;污水、海水处理;电力工程系统设计总承包;节能技术及新能源科技开収利用;物料输送系统、防腐工程系统的设计、承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大唐集团78.96%。

(二)关联方简介

大唐环境成立于2011年7月,主要业务为发电厂环境保护相关的设计、施工及服务。其2019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211.71亿元

净资产:72.34亿元

营业收入:64.15亿元

净利润:2.45亿元

(三)关联关系图

(四)关联关系

大唐环境为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构成公司关联方。耒阳分公司为本公司的分公司,耒阳分公司将1、2#机组除尘、脱硝、脱硫超低排改造项目交由其实施,构成本公司与大唐环境之间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耒阳分公司1、2#机组除尘、脱硝、脱硫超低排改造项目,项目中标金额为4134万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五、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1、2#机组除尘、脱硝、脱硫超低排EPC改造

合同金额:4134万元。

支付条款: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1至1.5个月。

(一)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含其他费用)三项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

(二)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函后支付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付款

1.勘察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承包人交付全部施工图纸后,发包人支付60%的勘察设计费、交付竣工图后支付20%的勘察设计费,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问题后支付。其他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90%,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问题后支付。

2.设备款的支付:

(1)到货款:

承包人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开箱检验,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50%作为到货款。

(2)结算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3. 建筑安装费(其他费用价款)的支付:

(1)承包人按节点/月提交工程价款申请单,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发包人确认金额的100%开具增值税发票,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审核价款的70%给承包人。

(2)工程进度款付至建筑安装合同价款的85%时,暂停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四)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10%;

(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10%;

(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3%;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耒阳分公司启动了1、2#机组超低排改造项目,以降低机组发电的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大唐环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通过合作开发和自主创新,在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领域研发了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其完全具备实施本次耒阳分公司1、2#机组除尘、脱硫、脱硝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本次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完工后将形成固定资产,对公司2020年损益无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公开招标产生,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0-04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前收回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拓宽筹资渠道,公司所属新能源企业与关联方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保理公司)拟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接受其提供的保理业务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关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3.53%(含全资子公司耒阳电力持有股份),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资本控股公司为大唐保理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大唐保理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保理公司由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是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货币金融服务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于2018年5月正式成立。大唐保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大唐保理公司作为大唐集团金融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集团其他板块形成业务协同效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大唐保理公司同公司所属新能源企业开展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合同金额为8160.51万元,保理业务期限三年,综合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及同期LPR水平。

四、对关联交易的规范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规范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任何交易,都将严格遵循交易公允性原则,按市场规则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大唐保理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大唐保理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一是可获得在同期金融市场上更有竞争力的资金价格,可提高公司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时的议价能力;二是大唐保理公司对公司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可提供较其他金融机构更具专业性、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方案,为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助于公司多途径筹措资金,开拓公司资金来源,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本议案,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A409会议室(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8日

至2020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见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3日中证报、上证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公司地点:

联系电话:0731一89687188。传真电话:0731一89687004。电子邮箱:hy600744@188.com

邮编:410111

联系人:孙超、詹胜龙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