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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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信托持有本行8.04%的股份,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成立于1981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核准设立的金融机构,2002年8月完成重新登记工作。江苏信托注册资本为376,033.66万元,住所为南京市长江路2号22-26层。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34.28亿元,净资产为204.86亿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24.19亿元(经审计)。
2、凤凰集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凤凰集团持有本行7.81%的股份。凤凰集团成立于2001年9月,产业领域包括出版、发行、印务、影视、文化酒店、文化地产、金融投资、艺术品经营等板块。凤凰集团控有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28)以及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16)两家上市公司。凤凰集团注册资本为150,000.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央路165号。经营范围包括: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70.00亿元,净资产为362.88亿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7.19亿元(经审计)。
3、华泰证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泰证券持有本行5.54%的股份。华泰证券成立于1991年4月,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为一家涵盖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等业务的证券控股集团。华泰证券注册资本为907,665.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21.81亿元,净资产为1,256.55亿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90.57亿元(经审计)。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0379号、第1902183号、第2001274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对本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000839号审阅报告。
本配股说明书摘要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引用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审阅的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20年半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2)2019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3)2018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4)2017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20年半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2)2019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3)2018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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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
(三)2020年三季度财务会计信息
本行于2020年10月30日公告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本行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
2、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行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本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行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行内部之间交易产生的已实现损益、未实现损益、余额及股利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报告期内,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此外,2019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1158号),获准筹建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340号),江苏银保监局已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银理财”)开业,根据江苏银保监局批复,苏银理财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主要从事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
2020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704号)。根据该批复,公司获准在江苏省昆山市筹建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
(二)财务指标
■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利润率均为年化数据。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22,254.58亿元、20,650.58亿元、19,258.23亿元和17,705.51亿元,本行资产总额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0%。
本行的资产主要由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等构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0%、1.35%、49.62%和37.47%。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注:其他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待结清及清算款项、预付款项、长期待摊费用、税项资产、押金及保证金、抵债资产等。
在本行资产负债表上,发放贷款及垫款(贷款)以扣除损失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在本节讨论中,除另有指明外,发放贷款及垫款(贷款)余额是指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前不含应计利息的总额。
1、贷款分析
本行资产中相当一部分为客户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49.62%、48.95%、44.86%和41.11%。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总额分别为11,386.80亿元、10,404.97亿元、8,892.09亿元和7,472.89亿元,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增长9.44%,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增长分别为17.01%和18.99%。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额分别为11,042.47亿元、10,109.01亿元、8,639.78亿元和7,278.44亿元,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增长9.23%,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增长分别为17.01%和18.70%。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余额实现了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江苏省经济持续发展,企业信贷需求扩张,同时公司和个人存款的增加扩充了本行贷款资金来源,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增加信贷投放力度,从而导致贷款规模的稳定增长。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
① 公司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是本行贷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近三年来,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的金额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6,401.90亿元、5,723.86亿元、5,314.76亿元和4,863.19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6.22%、55.01%、59.77%和65.08%,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增长11.85%,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增长分别为7.70%和9.29%。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大政方针,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把信贷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聚焦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聚力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持续加大贷款投放。
② 个人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4,152.94亿元、3,759.50亿元、2,705.29亿元和1,878.47亿元,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增长10.47%,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增长分别为38.97%和44.02%。报告期内,个人贷款的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的持续增长。
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一手住房或购买二手住房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后,在提供本行认可担保的前提下,其余购房款由本行贷款支付,并按约定方式还本付息的一种贷款业务。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中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分别为2,016.77亿元、1,728.50亿元、1,275.42亿元和991.03亿元,分别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8.56%、45.98%、47.15%和52.76%。本行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实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稳健增长。
个人消费贷款系指本行向社会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消费的贷款,包括住房装修、大件耐用消费品、汽车贷款、旅游、教育等指定消费用途的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分别为1,718.86亿元、1,627.68亿元、1,056.46亿元和584.80亿元,分别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1.39%、43.30%、39.05%和31.13%。报告期内,本行的个人消费贷款持续增长主要系客户需求的增长以及本行加大对消费贷款的营销力度。
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本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经营周转或购置、租赁经营使用固定资产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分别为225.29亿元、220.12亿元、214.41亿元和186.47亿元,分别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42%、5.85%、7.93%和9.93%。
信用卡贷款指本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综合资信状况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在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取现、消费、分期等交易产生的透支欠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中信用卡贷款余额分别为192.02亿元、183.21亿元、159.00亿元和116.17亿元,分别占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62%、4.87%、5.88%和6.18%。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365万张,较2019年底累计发卡量308万张增长18.60%。
③ 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业务是本行服务客户信贷需求的重要产品之一。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831.96亿元、921.62亿元、872.03亿元和731.24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7.31%、8.86%、9.81%和9.79%。
(2)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按行业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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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的贷款涉及的行业广泛,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6个行业的贷款是本行公司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上述6个行业的贷款余额分别为5,556.43亿元、4,927.29亿元、4,587.76亿元和4,168.36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8.79%、47.36%、51.60%和55.79%。
(3)按地域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按地域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本行的贷款分布在江苏地区、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不含江苏地区)以及珠三角地区。报告期内,本行深耕江苏省内市场,贷款规模及占比不断增加。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江苏地区贷款规模占比分为82.43%、81.77%、78.98%和77.53%。
(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中,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占比较大,截至2020年6月30日,保证贷款的占比为29.57%,抵押贷款的占比为30.75%,合计占比为60.32%。
保证贷款成为重要的担保方式与本行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民营企业没有可供抵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时,第三方保证是上述企业获得授信的主要方式。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江苏省各类担保机构应运而生,且发展迅速。担保机构的兴起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余额分别为3,367.20亿元、3,068.68亿元、2,966.23亿元和2,797.28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9.57%、29.49%、33.36%和37.43%,占比较高。
抵押是本行发放贷款的重要担保方式。为了控制贷款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在强调严格审查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上,还加大力度推广以土地、房产等有效资产为抵押的贷款,不断加大低风险贷款占比,抵押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以抵押为担保方式的贷款余额分别为3,501.18亿元、3,037.89亿元、2,515.05亿元和2,192.47亿元,分别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30.75%、29.20%、28.28%和29.34%。本行办理抵押贷款有严格的审核程序,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根据抵押物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
(5)贷款集中度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本行的贷款集中度相对较低,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单一最大借款人贷款额占资本净额2.52%,前十大借款人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12.15%,均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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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贷款客户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前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
注:本行授信客户L公司2019年末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20.08亿元,未逾期欠息,但本行了解到L公司下属子公司发行的三年期美元公募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且征信报告显示,L公司已出现他行欠息1笔及他行关注类贷款2笔,虽然L公司在本行贷款还款情况正常,未出现无法偿还的迹象,但本行出于审慎考虑,将其五级分类调整至关注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L公司在本行贷款余额为5亿元,未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形,客户五级分类维持为关注类。目前,本行一方面积极参与由监管机构主持的L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根据债委会统一部署对该笔存量贷款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已将该笔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增至50%,确保未来该笔贷款不会对本行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前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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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信贷资产分类。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除L公司外,本行主要贷款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均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贷款逾期,亦不存在债务危机等情况。
(7)贷款五级分类方法
①客户贷款分类依据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江苏银行信贷及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发放的贷款和垫款实施风险五级分类,通过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加强信贷经营管理,及时、准确地揭示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的能力。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回收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可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在五级分类基础上,本行将每个等级再细分为不同档次,其中正常分为四档,关注分为三档,次级和可疑各分为两档,损失类不再细分,形成十二档的分类档次。
各档次与五级分类的对应关系如下:
■
②客户贷款分类方法
(下转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