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42版)

2020-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在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本行执行的五级分类认定流程分为两类,一类是人工认定流程(适用于大公司业务),依次为客户经理搜集材料发起初步分类、业务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审核、分行风险合规部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和总行最终认定。另一类是系统认定流程(适用于小企业贷款和零售类贷款),即系统根据预设分类矩阵对相关贷款逐日评价、自动分类。

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分类调整,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利用大数据,准确识别和处置风险。持续引入、整合内外部数据,挖掘包括企业财务恶化、同业出现逾欠息、互联互保等风险特征,通过数理统计分析,由客户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生成预警指标和黑名单库,并运用于授信业务的贷前、贷中和贷后各环节,帮助经营机构识别客户风险。经营机构一旦获得系统提示的风险信息,将及时开展调查和采取针对性风险控制以及分类调整措施。二是优化贷后管理,提高分类质效。本行将五级分类嵌入了大贷后管理流程,对在贷后管理中发现客户存在经营风险的,会根据五级分类核心定义适时调整相关业务的五级分类。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贷款分类自查和不良贷款排查。重点对有负面舆情、同业分类调整至关注类等潜在风险客户进行重点检查,并视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分类。

(8)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7%、1.38%、1.39%和1.41%。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略有下降,但不良贷款额有所新增,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未见明显复苏,经济结构调整叠加外部形势变化以及全球疫情等因素,对实体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冲击较大,导致本行部分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恶化,相关贷款风险暴露。为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控制新增不良贷款,化解存量不良贷款,本行一方面加强大数据在信贷“三查”中的运用,严把授信准入关,严防新增不良贷款。另一方面,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一是强化不良贷款催收及诉讼清收流程管理,准确把握最佳诉讼时机,加大诉讼清收力度;二是加强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开展债权转让业务,提高处置效率;三是加强呆账核销计划管理,严格认定条件,应核尽核呆账贷款;四是严格审查审批程序,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负债结构相对简单、存在盘活可能的不良贷款客户重组;五是遵循择优、不支付补价原则,适度收取产权明晰、权证齐全、使用功能独立、具有较好保值能力的资产抵债。面对外部形势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本行统筹推进控风险的各项工作,抓好疫情期间风险排查,加大不良清降力度,持续夯实资产质量。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与A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7%、1.38%、1.39%和1.41%。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良贷款率绝对值、不良贷款率变化趋势与A股上市城商行的平均水平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①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占比与A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别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整体与A股上市城商行平均水平基本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充分、完整。

②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不良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A股上市城商行定期报告中仅有部分银行披露了按贷款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故将本行分产品类型的不良贷款率与已披露的A股上市城商行进行对比如下:

单位:%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率绝对值与A股上市城商行平均水平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率变化趋势与A股上市城商行变动趋势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贷款迁徙率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迁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注:(1)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报告期内,本行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除次级类贷款迁徙率2018年度、2019年度较上年分别上升8.96个百分点、40.71个百分点,可疑类贷款迁徙率2019年度较上年上升15.31个百分点之外,其他年度各类贷款迁徙率均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20.12%、68.53%、27.82%和18.86%;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4.46%、24.33%、9.02%和12.30%。2019年,本行不良贷款迁徙率上升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本行结合客户风险监测、减值测试等因素考虑,本着审慎原则将某客户的16.3亿元逾欠息贷款由次级类下迁至可疑类,导致当年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较高,若剔除该笔贷款的影响,本行2019年的次级类贷款迁徙率约为35%,较上年度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水平无明显上升;二是本行为夯实资产质量基础,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导致当年次级类和可疑类迁徙率较2018年有所上升,本行2019年核销不良贷款26.41亿元,较2018年增加约19.6亿元。2018年,本行次级类贷款迁徙率较2017年末上升8.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市场信用风险暴露压力加大,本行本着审慎原则,按照五级分类核心定义,将相关次级类贷款下迁,导致2018年次级类迁徙率较高。

(9)贷款平均余额和平均收益率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信贷规模增长较快,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由2017年的7,234.45亿元增至2019年的9,957.20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32%;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逐年上升,从2017年的4.85%上升至2019年的5.32%。2020年1-6月,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75.55亿元,增幅18.54%;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平均收益率从上年同期的5.32%增至5.35%。主要是本行持续推进零售战略转型,优化个人贷款产品结构,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从2017年的5.06%上升至2020年6月末的6.46%,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在总贷款中的占比从2017年的21.07%上升至2020年6月末的32.62%。

本行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10)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①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2017年至2018年,本行采用个别方式及组合方式评估贷款的减值损失。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或具有独特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其减值损失。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时,以贷款账面金额与该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已以个别方式评估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贷款以及没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以组合方式评估的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开展减值计量并计提减值准备。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行将需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分别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②贷款减值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损失准备的分布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客户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46.82%、232.79%、203.84%和184.25%,贷款拨备率分别为3.39%、3.21%、2.84%和2.60%,拨备覆盖率及贷款拨备率均高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规定的150%和2.5%的最低监管要求。报告期内,本行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贷款拨备率与A股上市城商行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报告期内,本行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贷款减值计提水平,贷款拨备率逐年提高,贷款拨备率目前处于A股上市城商行的中等水平,与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报告期内,本行始终重视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计提的贷款减值准备充足,拨备计提政策审慎稳健。

③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金融工具减值准备,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计量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信用减值损失。

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385.54亿元和334.22亿元。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度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注: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为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第二阶段金融工具为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第三阶段金融工具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并将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根据人民银行银发[2002]98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精神,本行按照“五级”分类,对2018年度和2017年度各类贷款计提了贷款损失准备。

2018年和2017年,本行分别提取贷款损失准备99.75亿元和84.92亿元,2018年较2017年提取金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行在业务快速发展、贷款总量稳步提升的同时,保持了较为稳健的会计政策,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计提数增加。

2018年和2017年,本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11)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

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的规定,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银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超过5年。

2020年5月8日,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8.51亿元。

2019年5月17日,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1.70亿元。

2018年5月15日,本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20.76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余额285.48亿元,占本行风险资产余额的2.01%,符合财政部的要求。

(12)贷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外部形势变化,本行适时调整授信政策、明确客户准入标准,积极推动业务结构调整,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强化资产质量管理,贷款逾期情况得到明显好转,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分别为172.99亿元、154.98亿元、141.61亿元和138.76亿元;逾期贷款占比分别为1.52%、1.49%、1.59%和1.86%,逾期贷款率呈波动下降趋势。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的逾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分别为130.41亿元、126.56亿元、107.09亿元和101.9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5%、1.22%、1.20%和1.36%。

截至2020年6月末、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分别为 156.20亿元、143.57亿元、123.78亿元和105.54亿元,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83.49%、88.15%、86.51%和 96.56%。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个别因监管要求外,本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入不良贷款。

2、金融投资、各类金融资产分析

本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20年1-6月、2019年度本行金融投资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金额及占资产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8年度和2017年度,本行各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各类金融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报告期内,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本行持有各类金融资产的规模逐步提升。本行主要基于自身整体经营需要、流动性管理要求、监管部门政策导向等多方面因素调整优化金融资产配置结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680.34亿元和2,297.55亿元。

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年1-6月、2019年度,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化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配置策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增加382.79亿元,增幅16.66%,主要系本行2020年6月末理财产品投资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501.99亿元,同时本行2020年6月末基金投资余额较2019年末减少112.76亿元。

(2)债权投资

本行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投资、其他投资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4,740.78亿元和4,769.73亿元,债权投资余额保持稳定。

本行债权投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本行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3)其他债权投资

本行其他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其他投资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915.15亿元和760.82亿元。

本行其他债权投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20年1-6月、2019年度,本行其他债权投资变化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配置策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增加154.32亿元,增幅20.28%,主要系本行2020年6月末债券投资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了171.80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债券投资余额增加了69.11亿元,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增加了64.15亿元。

本行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2.10亿元和1.38亿元。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增加0.72亿元,增幅52.46%,主要系本行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以盈利为目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50.62亿元和84.28亿元。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化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配置策略。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末比2017年末增加66.34亿元,增幅78.72%,主要系本行加大了对金融债券的投资。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为配合本行流动性管理需求,主动管理投资账户,同时本行也会根据债券市场利率走势的变化选择是否提前出售该类债券,以把握收益机会。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347.72亿元和2,419.21亿元。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8年末比2017年末增加928.51亿元,增幅38.38%,主要系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增加984.88亿元所致。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中,中国境内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部分主要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投资以及作为抵债资产取得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和非上市公司股权等。

本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债务工具为主,其中又以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为主。2017年以来,银监会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为主要抓手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行动,本行配合监管部门要求,主动压降杠杆、调整同业投资业务产品结构,因此相应减少了非标准化产品的投资。

(7)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以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并取得长期稳定收益为目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分别为2,145.13亿元和1,995.03亿元。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2018年末比2017年末增加150.11亿元,增幅7.52%。

2017年-2018年,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中,金融债券投资规模上升较快,主要是由于业务发展和配置需要,本行存款增长相对稳定,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持有至到期金融债券可以为本行提供长期安全稳定的收益。

(8)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分别为2,334.67亿元和3,031.73亿元。

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8年末比2017年末减少697.06亿元,降幅22.99%。从应收款项类投的资投资结构上看,主要是投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2018年末和2017年末投资余额分别为2,257.82亿元和2,955.11亿元,呈下降趋势。按照穿透原则,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主要投向于结构化融资、PPP融资支持基金、棚改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债券等。

(9)同业投资分析

①同业投资的构成、金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投资包括购买同业在银行间、证券交易所等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具体包括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基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各类同业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投资金额分别为5,006.91亿元、4,694.90亿元、5,519.99亿元及5,543.50亿元。报告期内,受监管压缩同业投资的要求及本行资产摆布安排,本行同业投资基本呈下降态势。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投资资产期限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从期限结构看,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同业投资资产期限结构为3个月内、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的占比分别为41.78%、15.51%、27.14%、15.58%,期限分布较为合理。从投资的产品类型上看,金融机构债券期限以1年至5年、5年以上为主,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期限主要以1年至5年为主,理财产品期限主要以3个月内、3个月至1年为主。

②同业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同业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本行根据同业投资的实际信用风险情况,参照《江苏银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③投资对手方涉及风险银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投资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准入以及金融机构同业授信制度,在本行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进行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持有风险银行同业存单1笔,金额0.72亿元,上述金融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涉险金融资产,本行基于稳健和审慎原则,充分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减值准备本行对财务状况无影响。

④同业投资中“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

本行同业投资中存在“非标”产品,主要包括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以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设立的资管计划,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企信类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及债券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同业投资中“非标”产品账面余额合计3,075.52亿元,占同业投资余额的61.43%。本行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和风控措施,制定并出台了《江苏银行金融同业资产转让业务操作规程(2018年修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江苏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操作规程(2014年修订)》、《江苏银行同业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江苏银行同业投资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业务操作规程》、《江苏银行投资公募基金及基金专户业务操作规程》、《江苏银行资产支持证券自营投资业务操作规程》、《江苏银行同业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江苏银行信托计划投资业务操作规程(2015年修订)》、《江苏银行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业务操作规程(2015年修订)》等,对相关业务的投资范围、办理流程、准入标准管理、调查与申报、审查与审批、可用额度的核定等进行了规范。报告期内,本行一直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非标投资明细,由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监控,本行非标资产投资业务运行稳定,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本行投后管理要求均在每一类同业投资产品操作规程中做了相关要求,并根据《江苏银行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评估实施细则》对非标资产开展减值损失评估,按照《江苏银行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合计计提非标类资产减值准备94.29亿元,占全部非标资产余额的3.07%,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能够覆盖相关资产可能预计的风险。

3、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等,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拆出资金占比较大。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待结算及清算款项、预付款项、长期待摊费用、税项资产、押金及保证金、抵债资产等。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本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及存放中央银行的财政性存款和外汇风险准备金等。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按照一定的比例缴存人民银行的资金。超额存款准备金指除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外在人民银行存放的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分别为1,514.21亿元、1,322.52亿元、1,436.46亿元和1,354.39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6.80%、6.40%、7.46%和7.65%。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增加14.49%,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分别减少7.93%和增加6.06%。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变动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存款变动。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本行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主要是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间存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分别为300.90亿元、331.04亿元、241.01亿元和792.32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1.35%、1.60%、1.25%和4.47%。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减少9.10%,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分别增加37.35%和减少69.58%。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变动主要是满足本行流动性管理需要的结果。

(3)拆出资金

本行的拆出资金主要是本行拆借给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分别为207.34亿元、329.15亿元、221.89亿元和38.59亿元,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0.93%、1.59%、1.15%和0.22%。2020年6月末比2019年末减少37.01%,2019年末和2018年末同比分别增加48.34%和474.98%。拆出资金变动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的判断调整同业拆借业务的发展策略及业务规模。

(二)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0,638.83亿元、19,286.22亿元、18,013.18亿元和16,577.23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86%。

本行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已发行债务证券等构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已发行债务证券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85%、7.01%、4.85%和17.32%。

报告期内,本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1、吸收存款

客户存款历来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客户存款总额分别为13,797.75亿元、12,055.62亿元、10,933.28亿元和10,078.3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6.85%、62.51%、60.70%和60.80%。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37%。

(1)存款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按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分别为9,063.86亿元、7,801.60亿元、7,201.11亿元和6,419.99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24%。报告期内,本行公司存款增速较快,主要是由于:(i)2017年以来,市场流动性整体处于较好水平;(ii)本行通过加大营销服务力度,积极培育优质客户群体,推动客户在本行办理结算;(iii)本行全面推进交易银行和机构业务,以产品服务促存款,成效较为显著;(iiii)本行着力加强公司板块间联动,协同挖掘存款新增长点,取得积极进展。报告期内,本行公司存款相对客户存款总额的占比保持在65%左右,成为本行稳定的存款资金来源。

本行通过不断优化存款产品功能,多措并举积极扩宽个人存款渠道,推动个人存款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3,492.09亿元,较2019年底增长18.97%,其中个人定期存款增长21.08%,个人活期存款增长11.8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2,935.35亿元,较2018年底增长35.92%,其中个人定期存款增长44.66%,个人活期存款增长12.9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2,159.54亿元,较2017年底增长15.06%,其中个人定期存款增长14.76%,个人活期存款增长15.8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达到1,876.93亿元。

本行保证金存款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担保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金存款总额分别为678.17亿元、602.64亿元、494.54亿元和543.63亿元,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增加12.53%,2019年末较2018年末增加21.86%,2018年末较2017年末减少9.03%。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本行保证金存款金额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本行2017年以来加强了业务结构调整,同时市场资金价格上涨,客户成本增加,导致票据业务下降,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也同步出现下降。

本行客户理财资金包括公司客户理财资金和个人客户理财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理财资金总额分别为307.37亿元、427.34亿元、910.12亿元和1,008.21亿元,2020年6月末较2019年末减少28.07%,2019年末较2018年末减少53.05%,2018年末较2017年末减少9.73%。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本行理财业务积极响应和坚决贯彻资管新规要求,保本型产品和预期收益型产品规模持续压降,净值型产品规模稳步上升。

(2)存款成本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主要部分。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和2017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58.87%、53.63%、46.51%和41.91%。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对公客户存款和个人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注:对公客户存款包括公司存款、保证金存款、客户理财资金、国库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汇出存款等。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和2017年度的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65.00亿元、299.39亿元、261.88亿元和201.48亿元。2019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比2018年度增长14.32%,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0.38%;2018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比2017年度增长29.98%,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7.42%。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营销客户,存款规模不断扩大。

① 2020年1-6月与2019年1-6月相比

2020年1-6月,对公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9,563.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4%,对公客户存款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今年受疫情冲击影响,国家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充裕;(ii)本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大对企业的营销服务力度,有效夯实了存款基础;(iii)本行全面推进交易银行和机构业务,产品服务实现扩面上量;(iiii)本行着力加强公司板块间联动,协同挖掘存款新增长点,取得积极进展。个人存款平均余额为3,413.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7%。个人存款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积极推动社区客户、厅堂客户、代发工资等重点客户营销,拓宽个人资金来源,提升个人存款稳步增长。2020年1-6月,对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113.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3%,个人存款利息支出51.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2%。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小于平均余额增幅,主要原因是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下降,2020年1-6月,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2.38%,较上年同期下降了约5个基点。本行个人存款利息支出增幅大于平均余额增幅,主要原因是本行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上升,2020年1-6月,本行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为3.05%,较上年同期上升约4个基点。

② 2019年度与2018年度相比

2019年度,对公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8,754.95亿元,较上年增长7.13%,对公客户存款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通过加大营销服务力度,积极培育优质客户群体,推动客户在本行办理结算,有效夯实了存款基础;(ii)本行系统性推进交易银行和机构业务,加快产品服务创新,以产品服务促存款,成效较为显著。2019年度,个人存款平均余额为2,964.25亿元,较上年增长21.26%,个人存款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通过不断优化存款产品功能,多措并举积极扩宽个人存款渠道,推动个人存款稳步增长。2019年度,对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210.25亿元,较上年增长11.85%,个人存款利息支出89.14亿元,较上年增长20.62%。对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幅大于平均余额的增幅,主要原因是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上升,对公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2.40%,较上年上升了约10个基点。个人存款利息支出增幅小于平均余额增幅,主要原因是本行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下降,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为3.01%,较上年下降约1个基点。

③ 2018年度与2017年度相比

2018年度,对公客户存款平均余额为8,172.39亿元,较上年增长4.77%,对公客户存款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本行通过加大营销服务力度,积极培育优质客户群体,推动客户在本行办理结算,有效夯实了存款基础;(ii)本行积极推进交易银行和机构业务,不断优化产品服务,存款沉淀效果较为显著。2018年度,个人存款平均余额为2,444.60亿元,较上年增长17.34%,个人存款规模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创新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加大个人存款重点产品营销营销力度,做好行外资金吸收,提升个人存款规模。2018年度,对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187.98亿元,较上年增长27.69%,个人存款利息支出73.90亿元,较上年增长36.18%。对公客户存款和个人存款利息支出增幅均大于平均余额增幅,主要原因是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和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大幅增长,本行对公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为2.30%,较上年上升了约41个基点,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为3.02%,较上年上升约42个基点。

2、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1)向中央银行借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1,446.52亿元、1,235.17亿元、1,104.46亿元和645.6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1%、6.40%、6.13%和3.89%。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主要反映了本行流动性头寸的变化以及同业存款市场的变化。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002.00亿元,较2019年末减少26.75%;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67.83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9.3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509.11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33.8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280.62亿元。

2020年6月末与2019年末相比,从结构上看,境内银行同业存放余额230.26亿元,比年初减少34.84亿元,降幅13.14%,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余额764.83亿元,比年初减少322.98亿元,降幅为29.69%。2019年与2018年相比,从结构上看,境内银行同业存放余额265.10亿元,比年初增加21.68亿元,增幅8.91%,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余额1,087.82亿元,比年初减少177.88亿元,降幅14.05%。2018年与2017年相比,从结构上看,境内银行同业存放余额243.42亿元,比年初减少293.20亿元,降幅54.64%,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余额1,265.69亿元,比年初减少478.32亿元,降幅27.43%。

(3)已发行债务证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余额分别为3,574.34亿元、3,600.21亿元、3,327.74亿元和2,323.42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已发行债务证券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下转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