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编号:2020-056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洪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提高运行效率,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和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如下调整:撤销影像材料销售公司、影像材料事业部、涂塑材料事业部;成立影像产业事业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协议受让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关联董事李保民、宋文胜、谢敏已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57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志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22.5166%的股权出售给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58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协议受让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100%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交易概述
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乐凯医疗”或“标的公司”)为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为提升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层级,公司拟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取协议方式受让四川乐凯医疗100%股权,截至基准日,四川乐凯医疗尚未发生经营事项,无财务往来,账面净资产为零,经协商,乐凯医疗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以零元转让给公司。
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协议受让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转让方情况介绍
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复兴中路3138号,法定代表人朱志广,注册资金人民币12,,988万元,经营范围: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材料、塑料薄膜、精细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专用设备、医疗器械、专用仪器仪表、航天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服务;医疗仪器设备及机械专业修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净资产35,971.25万元,净利润9,071.88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为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川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中段6号,法定代表人刘根荣,注册资金5000万元,经营范围:信息化学品、信息记录材料、塑料薄膜(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除外)、精细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专用设备、医疗器械、专用仪器仪表、航天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制造;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为乐凯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财务信息核查情况
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财务信息核查,乐凯医疗尚未认缴资金,四川乐凯医疗尚未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资产和负债,净资产为零。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拟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取协议方式受让四川乐凯医疗100%股权,截至基准日,四川乐凯医疗尚未发生经营事项,无财务往来,账面净资产为零,经协商,乐凯医疗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以零元转让给公司。截至公告日,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事务责成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办理。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资金支付,无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收益处置问题。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产生同业竞争。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后,四川乐凯医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减少管理层级,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59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尚需经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 公司2019年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3.24万元,2020年预计额度为3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01%。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新材”)出售持有的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化学”或“标的公司”)22.5166%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乐凯新材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集团”)控股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和润路569号,法定代表人侯景滨,注册资金20,26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磁记录材料(包括:磁条、磁记录纸、航空判读带、航空磁带)、热敏纸、压印箔、电子功能材料、光电子材料、电磁波防护多功能膜、防伪功能性膜及涂层材料、导电导热膜及涂层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水处理剂和合成树脂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监控、易制毒、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及需取得前置行政许可的除外);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与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2019年净资产69,158.51万元,净利润10,960.61万元,与公司同属乐凯集团控制的公司。
公司2019年与乐凯新材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3.24万元,2020年预计额度为3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01%。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交易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持有的乐凯化学22.5166%的股权。
(二)乐凯化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定市乐凯化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创业路359号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乐凯南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彦斌
注册资金:992.849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57434129703
经营范围:感光化学品、医药中间体、电子化学品、水处理剂、染料和印染助剂、表面活性剂、抗氧化剂和稳定剂、纳米材料、辐射固化材料的生产、销售。
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乐凯化学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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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乐凯化学主营业务情况
乐凯化学的主导产品是光稳定剂UV-1084,2017年至2019年该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乐凯化学营业收入比例均为50%以上,是乐凯化学的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光稳定剂UV-1084产品的主要市场集中在欧洲、中东、南美等市场。
乐凯化学近年收入、利润、利润率详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五)乐凯化学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乐凯化学分别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具体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乐凯化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238.45万元,评估增值2,312.09万元,增值率为21.16%。
(三)评估结论的最终确定
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13,069.67元,收益法评估结论为13,238.45万元,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差异为168.78万元,差异较小,两种评估方法互相验证其结果的一致性。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未在账面反映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认为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乐凯化学凭借良好的市场沟通服务等形象和打造的产品高质量形象,目前是行业内非常有影响力的品牌且由于其特殊性,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并不激烈,具有较强的市场稳定性,该部分价值无法在资产基础法中体现,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13,238.45万元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拟以202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由乐凯新材现金购买公司所持乐凯化学22.5166%股份,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乐凯化学评估值为13,238.45万元,经初步测算,公司上述所持股份对应估值为2918.51万元(最终以协议约定为准)。截至公告日,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事务责成公司规划发展部负责办理。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使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乐凯化学股权评估增值率为21.16%,预期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增加,流动比率上升,对当年经营成果为正向影响。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乐凯化学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通过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有利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协议转让保定乐凯化学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我们同意本次协议转让。
八、报备文件
(一)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三)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6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最近一年净增加19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64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净资产1.23亿元。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178.1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未有刑事处罚,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八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宏利,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5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董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利萍,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年成为质控合伙人,在事务所主要负责北京办公室的质量控制工作,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以往年度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65万元和25.8万元。
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进行了必要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鉴于以往年度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相关报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人民币90.8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135 证券简称: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2020-06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
至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 2020年12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到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保定市乐凯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071054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2-7922692 传真:0312-7922691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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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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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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