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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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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白清女士现场参会,王晓勇先生和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韩刚先生、汪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韩刚先生简历

韩刚,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芯微精密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南京工业大学先进轻质高性能材料研究中心教授,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金属材料研究所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韩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汪宇女士简历

汪宇,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汪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张英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且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张英俊先生简历

张英俊,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英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的出资。除上述关系外,张英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拟提名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张辉阳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杰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费维栋先生、刘秀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经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上述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本次换届选举暨董事候选人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KEY KE LIU先生 雷新途 先生 郭百涛 先生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结合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张辉阳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现任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费维栋先生、刘秀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仲卓先生、独立董事KEY KE LIU先生、独立董事郭百涛先生、独立董事雷新途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仲卓先生控制的宁波金天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4,156,930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KEY KE LIU先生、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力军先生简历

姚力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兼任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兆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台湾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江丰铜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平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甬丰融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乐印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力清医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蔚蓝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甬商实业有限公司、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 LLC、Siverac (Cayman) Limited、Siverac Pisces (HK) Limited董事,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创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丰创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宏德网络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江阁物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姚力军先生持有公司27.55%的股份,姚力军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姚力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Jie Pan先生简历

Jie Pan,男,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上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Kingwin Trading Co.,Limited、Siverac Pisces (HK) Limited董事,上海薇睦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捷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Jie Pan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除上述关系外,Jie Pan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张辉阳先生简历

张辉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董事,兼任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辉阳先生持有公司1.83%的股份,是公司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张辉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钱红兵先生简历

钱红兵,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松下电工有限公司品质科长、上海藤泽电工有限公司质量主管,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红兵先生持有公司0.005%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钱红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于泳群女士简历

于泳群,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于泳群女士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于泳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徐洲先生简历

徐洲,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1992年4月至1995年3月,担任日本电气通信大学讲师、副教授;1995年4月至2016年4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教授。徐洲先生曾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徐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费维栋先生简历

费维栋,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晶体学会小角散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费维栋先生曾获航天工业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优秀青年教师奖,以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费维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张杰女士简历

张杰,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杰女士曾获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航天部科技进步三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张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刘秀女士简历

刘秀,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张辉阳先生、李仲卓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和Key Ke Liu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如下:“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安排指定人员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及《公司章程》变更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提名姚力军先生、Jie Pan先生、张辉阳先生、钱红兵先生、于泳群女士、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决定提名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提名上述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力军先生简历

姚力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兼任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兆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KFMI JAPAN株式会社、台湾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江丰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江丰铜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宁波江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平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甬丰融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乐印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力清医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蔚蓝梦想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江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创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甬商实业有限公司、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Soleras Advanced Coatings , LLC、Siverac (Cayman) Limited、Siverac Pisces (HK) Limited董事,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创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丰创伟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宏德网络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鑫江阁物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姚力军先生持有公司27.55%的股份,姚力军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姚力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Jie Pan先生简历

Jie Pan,男,1960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同创普润(上海)机电高科技有限公司、上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航亚电器(上海)有限公司、Kingwin Trading Co.,Limited、Siverac Pisces (HK) Limited董事,上海薇睦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捷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Jie Pan先生是公司股东宁波拜耳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除上述关系外,Jie Pan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张辉阳先生简历

张辉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董事,兼任上海绿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安诚数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辉阳先生持有公司1.83%的股份,是公司股东上海智鼎博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智兴博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张辉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4、钱红兵先生简历

钱红兵,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松下电工有限公司品质科长、上海藤泽电工有限公司质量主管,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余姚康富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红兵先生持有公司0.005%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钱红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5、于泳群女士简历

于泳群,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浙江新干线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于泳群女士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且是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除上述关系外,于泳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6、徐洲先生简历

徐洲,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至1992年3月,担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1992年4月至1995年3月,担任日本电气通信大学讲师、副教授;1995年4月至2016年4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教授。徐洲先生曾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徐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费维栋先生简历

费维栋,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晶体学会小角散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费维栋先生曾获航天工业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优秀青年教师奖,以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黑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费维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张杰女士简历

张杰,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杰女士曾获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航天部科技进步三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

截至本公告日,张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3、刘秀女士简历

刘秀,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微泰医疗器械(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秀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共2人:韩刚先生、汪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另外1名职工代表监事张英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在第三届监事会产生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监事王晓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31,800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对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韩刚先生简历

韩刚,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芯微精密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南京工业大学先进轻质高性能材料研究中心教授,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金属材料研究所首席科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韩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2、汪宇女士简历

汪宇,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汪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英俊,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英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的出资。除上述关系外,张英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6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姚力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Jie Pa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张辉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钱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5、选举于泳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6、选举徐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费维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张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刘秀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韩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2、选举汪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5的表决均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举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2月11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