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0-07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0-07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情况
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旭电子”)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将北旭电子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产权交易所的通知,公开挂牌期间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为由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峥方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组成的联合体,经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2020年12月4日,双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住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904室
6、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9、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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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峥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峥方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11号1040室
6、法定代表人:耿灏
7、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照明器材,电子元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化学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宋修信持有93.33%股份,耿灏持有4.00%股份,李秋梅持有2.67%股份.
9、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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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峥方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 95,2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 室(天津信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755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结构:
普通合伙人: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信诺(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新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蒂摩斯投资有限公司、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吉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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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
受让方一: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受让方二:上海峥方化工有限公司
受让方三: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一、受让方二、受让方三统称“乙方”)
2、产权交易标的:北旭电子100%股权
3、转让价格:人民币42,500万元。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标的企业,在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转让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
(3)转让标的的过渡期损益均由乙方承担,不影响上述产权转让价格。
(4)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已对标的企业开展完毕令乙方满意的尽职调查程序,乙方签署本合同即视为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和风险,认可转让标的的产权转让价格。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1、此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2、北旭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不存在为北旭电子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所的通知;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