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0-06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借款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900万元,期限自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系根据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确定为3.85%。
本次对外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对外借款属于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21号楼1层102内F1-23A
4、法定代表人:张全领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3月11日
7、营业期限:2005-03-11至2025-03-10
8、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日用品、服装、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食用农产品、工艺品;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张全领,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
10、除了与本公司本次签订借款协议外,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出借人(甲方): 北京顺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1900万元(大写:壹仟玖佰万元整),按照年率利3.85%计息。自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计息。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甲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12个月。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对应本金应付利息,并一次性将截止还款日的借款本息汇入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4、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还款方式为:借款期限届满时,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借款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业务拓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借款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对外借款事项外,未有其他对外借款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