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
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9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
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所持有的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进行转让。2018年6月19日,公司与摘牌方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智莲”)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公司以73,094.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盛世骄阳100%股权;以13,019.54万元的价格转让皇氏食品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款共计86,114.19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宁波智莲应于协议生效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43,057.1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6月30日收到上述款项;剩余43,057.10万元股权转让款由2019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延期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剩余的股权转让款34,400.00万元,尚未收回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为8,657.09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1,997.16万元(资金占用费暂时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上述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9日、2020年8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交易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已收到宁波智莲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8,657.09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084.84万元(资金占用费计算至2020年12月1日),至此,公司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全部收到本次交易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补充了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