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合润A份额(场内简称:合润A,基金代码: 150016)和合润B份额(场内简称:合润B,基金代码:150017)的终止上市日为 2021 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12 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兴全合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合润A份额、合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兴全合润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合润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合润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兴全合润份额,原合润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合润B份额在合润基金份额净值低于或等于1.2100元时,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合润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兴全合润份额,由于兴全合润份额没有杠杆特征,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合润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折算为兴全合润份额前,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将其所持有的合润A份额与合润B份额按照4:6的比例合并成兴全合润份额,按照兴全合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兴全合润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合润A份额、合润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兴全合润份额。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兴全合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兴全合润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合润A份额、合润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兴全合润份额、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兴全合润份额、合润A份额、合润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 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折算为兴全合润份额后,兴全合润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兴全合润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兴全合润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合润A份额和合润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兴全合润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兴全合润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场内持有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7日内1.50%,7日及以上0.50%。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关于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12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国人寿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见下表)的销售机构,且本公司不对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人寿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中国人寿官方公告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基金
■
注: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混合以及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混合暂不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开放赎回、转换转出的时间,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以上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中国人寿的相关规定。已开立以上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人寿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一只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且仅开通前端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要求以中国人寿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3、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行为。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 + 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3)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在中国人寿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国人寿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4)因注册登记机构不同,仅允许注册登记在相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进行转换。
5)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混合以及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混合暂不开放转换转出业务,开放转换转出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在中国人寿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投资者在中国人寿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中国人寿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3)本次仅开通上述基金的前端销售业务。
4)兴全沪港深两年持有混合以及兴全汇享一年持有混合暂不开放赎回业务,具体开放赎回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20年12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人寿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折扣费率以中国人寿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人寿所有。
6、销售机构情况
公 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
*该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qfunds.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