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9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福20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9号文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福20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1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7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不足17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的原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东,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1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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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3日(T+2日)结束。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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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联合主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1,534手,包销金额为1,534,000元,包销比例为0.09%。
2020年12月7日(T+4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联系电话:0571-61076968
联系人:章樱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21-20262367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