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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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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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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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的相关交易情况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两年发生变更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前6个月内买卖立霸股份股票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关于收购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振国
日期: 2020年12月6日
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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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振国
日期: 202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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