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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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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0-115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亲自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回购价格不超过13.32元/股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且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促进公司瓷砖等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上述变更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根据工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以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会议通知全文详见2020年12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0-116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13.32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数量:不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即不低于2,772,993股,不超过5,545,985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金额:不超过7,387.25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自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存在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全部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 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2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数量不低于2,772,993股,不超过5,545,985股,即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87.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假设本次回购数量为上限5,545,98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测算,并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2、假设本次回购数量为下限2,772,99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测算,并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77,644.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602.26万元,流动资产265,229.73万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7,387.25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96%、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30%、约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7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7,387.25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董事王瑞泉先生、陈巍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袁训平先生、胡尔加先生、石艳阳女士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在2020年7月17日行权分别买入公司176,000股、88,000股、69,168股、61,600股、48,400股股份。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存在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于2020年12月2日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议人唐台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0 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亦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全部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鸥住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方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4、海鸥住工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0-117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促进公司瓷砖等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上述变更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根据工商机构 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公司因变更经营范围,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84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20-118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15至2020年12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7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3、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8日8:00至2020年12月23日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工作日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63号联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12月2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巍、王芳

(2)电话:020-34807004、020-34808178

(3)传真:020-3480817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海鸥住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4。

2、投票简称:“海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和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