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10: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通讯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沈东新、肖国栋、吴彬、张志刚、狄明军等5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25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12: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文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交易属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于 2020 年 12 月完成对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工业品”)的出资,从 2020 年 12 月起将资材备件采购业务切换至欧冶工业品,由欧冶工业品对外寻源、谈判、采购,公司向欧冶工业品采购资材备件。2020 年 12 月,公司预计向欧冶工业品采购资材备件发生交易金额 2 亿元人民币。2021 年,公司与欧冶工业品发生的关联交易纳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公司2020年9月将其水处理业务外包给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水务”),主要是将运维范围的能源介质、辅助材料、资材备件、检维修费、人工费用和厂务费总包给宝武水务。2020 年 12 月,公司预计接受宝武水务污水处理劳务发生交易金额1700万元,销售宝武水务能源介质发生交易金额400万元人民币。2021 年,公司与宝武水务发生的关联交易纳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新增关联关系及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欧冶工业品和宝武水务均由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均为中国宝武实质控制的一级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同属中国宝武控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 亿元人民币;从事以工业品及各类设备为主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及代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 1269 号 216 幢 1150 室;法定代表人:王静。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1978.71万人民币;从事水处理设备和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水务软件系统开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处理、环境工程和给排水的规划、设计和咨询等;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08号1幢;法定代表人:汪平刚。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2020年9月,欧冶工业品注册成立,为共享欧冶工业品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和物流一体化优势,降低公司资材备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公司拟将资材备件采购业务切换至欧冶工业品采购平台。
2020年9月,公司为充分发挥宝武水务专业化管理优势,提高水处理系统效率,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公司将水处理等辅助业务外包给宝武水务运营。
四、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市场化定价。即欧冶工业品向公司销售的工业品价格,基于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下按照其对外采购成本销售至公司;宝武水务和公司之间按市场化原则,以吨处理水量进行结算。
五、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所需工业品采购业务由自主采购集中至欧冶工业品,按市场化价格采购,可以享受到欧冶工业品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和物流一体化优势,降低公司资材备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水务业务外包事项按市场化原则结算,该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国栋、吴彬、沈东新、张志刚、狄明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同意此项议案;2、此项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3、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本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原文内容: 为了维护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修订后内容:为了维护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原文内容:(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11.2.2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修订后内容:(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根据公司章程3.2.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审议批准收购本公司股份方案。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十九条
原文内容: 公司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办公楼二楼、三楼会议室及其他地点(以会议通知为准)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通讯方式或征集投票权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修订后内容:公司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办公楼二楼、三楼会议室及其他地点(以会议通知为准)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的身份及其表决结果由网络公司确认。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
至2020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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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0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4日10:00-17: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樊国康、刘江华
(三)电话:0991-3890166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