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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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0-08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651,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一、非公开发行基本情况和股份变动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92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58,060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临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及2017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分别延长12个月。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确定发行特定对象为池驰,实际发行新股849,978股。新增股份于2017年1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270,849,978股。

公司通过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截至目前,池驰先生持有公司2,65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该股份将于2020年12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51,931 股,占总股本的 0.3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 1 名,证券账户总数为 1 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及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