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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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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10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基蛋”)、安徽基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基云”)、成都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基蛋”)、广州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基蛋”)、哈尔滨思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思润”)、河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基蛋”)、湖北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基蛋”)、新疆华宇泰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泰祥”)、黄石星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星邈”)、黄石医养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医养”)、南京基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信息”)、南京基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医药”)、吉林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基蛋”)、陕西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基蛋”)、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基蛋”)、新疆石榴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石榴籽”)、长春市布拉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布拉泽”)、郑州基蛋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基蛋”)、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川诊断”)、武汉凯特迪安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迪安”)、山东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基蛋”)于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12月8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总额为33,769,588.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政府补助事项,上述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计获得政府补助金额为33,769,588.87元,全部与收益相关,占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672,020.51元)的9.9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各项政府补助发放依据文件及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11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5号文《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25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734,2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5,04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69,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1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600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7月,公司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六合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吉林基蛋与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或下级分支机构开设了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①:“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大厂支行”名称已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中国银行南京大厂支行专户余额为3258.16元,销户时上述款项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南京六合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