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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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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4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提高特种车辆领域研发制造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结合近期党建进章程的相关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章程修正案。

附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9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48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

原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五名,由自然人担任。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为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为更好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特种车辆领域研发制造发展紧迫需要,充分借力外部独立董事的专业化优势,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拟增补苑士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苑士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苑士华先生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苑士华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苑士华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苑士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方能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5日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

(3)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苑士华,男,1958年10月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科责任教授小组组长,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国防科工委“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兵工学报编委。曾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本次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审查,苑士华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0-050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

至2020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经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472-3117182

5、 传真:0472-3117182

6、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报备文件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苑士华,男,195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科责任教授小组组长,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国防科工委“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兵工学报编委。曾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本次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