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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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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ST金花 公告编号:临2020-07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一审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54,046,425.8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民事起诉状》、《民事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陕01民初954号)《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12月2日披露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临2020-070号、临2020-074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截止本公告日,该专用账户冻结金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13.64%。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大街支行的基本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被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截止本公告日,合计冻结金额为5,40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18.42% ,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经委托律师等相关专业团队了解事实、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