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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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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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0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12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大会的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6,277,223.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7,166,421.00份的59.92%。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5,460,637.00份基金份额同意,816,586.0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4.98%,达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2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根据《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履行本基金的退市程序。本基金于2020年12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不再复牌,自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包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工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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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15:00止。2020年12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84,825,211.2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55,497,751.99份的54.5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4,825,211.2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00%,达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0年12月9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为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于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的同日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调整方案的实施
自2020年12月9日起,本基金费率调整情况如下:
本基金原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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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持有期限少于7天,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超过7天(含)或以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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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持有期限少于7天,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超过7天(含)或以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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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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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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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广发景兴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