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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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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
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
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02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基金代码:150271)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基金代码:15027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0.9756元、1.0145元、0.9367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或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合并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按照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招商添盛7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度

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0年12月1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2月1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 2020年12月8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54元,相对于当日0.781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22.09%。截至2020年12月9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59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代码:161726)。投资者如果在转换前高溢价买入或持有生物药B,转换后会因溢价消失遭受损失,请理性投资。

举例分析如下:

假定M投资者持有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为0.952元,账面资产95.2万元。假定在份额转换基准日,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为0.7613元,溢价率则为25.05%,转换后M投资者账面资产将损失19.07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0.952元 - 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0.7613元)=19.07万元。

据此,可以看出,生物药B二级市场的溢价越高,转换后生物药B的投资者损失越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母份额,基金代码:161726)不在二级市场交易,不存在折溢价,转换对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投资者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止2020年12月8日,本基金各类份额的折溢价情况及所受具体影响如下:

2、生物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生物药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净值和生物药A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生物药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生物药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生物药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

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

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150200)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150201)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2601元、1.0401元、1.4801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或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按照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招商招鸿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度

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发行文件规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2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并自2020年12月15日起计算持有天数。202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2月11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的公告

根据《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20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分配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 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转换、合并、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直销机构场外申购、代销机构单日单基金账户不超过100万元的场外申购业务;继续暂停本基金场内申购、分拆、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20年12月17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20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交易代码:150200)、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16172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参考净值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转换、合并、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直销机构场外申购、代销机构单日单基金账户不超过100万元的场外申购业务;继续暂停本基金场内申购、分拆、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相关限制如有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最新公告为准。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20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