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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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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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金额与网下有效股票认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5)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98,818.95元,其中人民币84,898.00元折合基金份额84,898.00份,剩余人民币13,920.95元归入基金财产。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本基金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
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A,基金代码:150152)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B,基金代码:150153)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创业板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创业板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由于富国创业板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创业板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由于富国创业板份额为跟踪创业板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前,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创业板B份额,或者富国创业板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创业板A份额),合并为富国创业板份额,按照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创业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富国创业板A份额、富国创业板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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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创业板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创业板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创业板A份额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创业板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创业板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终止
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基,基金代码:150321)和富国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基,基金代码:15032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煤炭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煤炭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份额,由于富国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煤炭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煤炭份额,由于富国煤炭份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煤炭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前,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煤炭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煤炭B份额,或者富国煤炭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煤炭A份额),合并为富国煤炭份额,按照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煤炭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煤炭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煤炭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煤炭份额、富国煤炭A份额、富国煤炭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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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煤炭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煤炭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煤炭A份额和富国煤炭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煤炭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富国煤炭份额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6%。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
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和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A,基金代码:150194)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B,基金代码:150195)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为跟踪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前,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或者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合并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按照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3、由于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部分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折算基准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元、1.010元、0.79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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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场内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持续持有期7日以内1.5%,持续持有期7日及以上0.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所有,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