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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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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修订〈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全文。公司原《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对本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中,勤勉尽责,谨慎执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四)《公司2021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生产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于2021年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最高开仓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25,068.5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1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五)《公司2021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2021年度拟建资本性支出项目17个,投资预算14,590.00万元,现金流预算13,494.5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与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不超过180,000吨,预计与浙江安鑫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4,100万元(含税)。浙江安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重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司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八)《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80,880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4,200吨,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3,580.20万元(含税)。万方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支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九)《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十一)《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将以上第(三)项《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第(七)项《关于与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八项《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第(九)项《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9)。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说明

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中,勤勉尽责,谨慎执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 9月 2日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亚太事务所于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亚太事务所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600余人,执业造价工程师30余人,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亚太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25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事务所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司法鉴定等,服务对象涉及石油石化、商业、贸易、金融、证券、保险、能源、化工、钢铁、机电、电子等多个行业,业务广泛分布于北京、四川、河南、贵州、 广东、江西、上海、辽宁、重庆、山东等二十多个省市。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亚太事务所将通过专业的网络及专家支持,倾力为国内外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优质全程专业服务。

2011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事务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自强先生,多年为公司年报审计、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签字注师,事务所执业时间13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汝庆先生为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年报审计签字注师,企业会计经验15年,事务所审计经验5年。

3、业务信息

亚太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2019年审计公司约3100家,其中审计上市公司32家,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40余家。所涉及的上市公司所在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等,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一期,亚太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7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6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亚太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履行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4、本次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1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及审议批准程序

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有效控制生产经营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拟于2021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最高开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25,068.5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未超出董事会权限,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因此,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本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根据对期货市场趋势的研判,利用期货市场对与经营密切相关商品及原材料做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操作。根据不同时间段期货、现货市场价格的表现和对公司经营利润可能产生的不确定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及时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及时控制经营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总体交易策略及所需保证金如下:

注:

①最大保值数量为当期最高持仓数量。由于各合约活跃度不同,为实现保值目标在某个合约集中建仓保值,随后的调期移仓操作不重复计入年度保值额度占用;实物交割部分持仓不占用本额度。

②价格暂估是为了预估保证金需求而预计的价格,非交易价格。

③平仓,结合公司的生产与销售节奏、风险承受能力及对市场的基本判断。在合约开仓后,原则上配合公司现货交易实现将所持头寸逐步平仓,如果确实出现足以影响商品价格长期走势的重大变化,公司可以根据已开仓合约的情况,进行平仓操作,以锁定利润或避免亏损扩大。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对策

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制度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公司于2010年4月制定了《公司开展境内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对《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成立期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套期保值业务,参与业务人员已充分理解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公司针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出现的风险拟订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可能导致期货账户浮亏。

对策:公司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前,公司严格按照本套期保值方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开仓价位,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

对策:公司期货交易开展已有多年,主力合约成交活跃,不影响合约的平仓。公司将严格按照保值方案操作,进入当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20%,进入次月所持头寸不超过当期月产量或需求量的30%(确定交割除外),可有效规避流动性风险。

(三)信用风险: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而导致的风险。

对策:国内期货交易所已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几乎不存在信用风险。另外公司将同时与多家经纪公司合作,以分散风险、便于管理。

(四)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对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要求操作,制订详实的操作预案。每日对成交进行确认,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投资无法收回或蒙受投资损失。

对策: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铝电一体化企业,主要产品有原铝及铝合金制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其指南、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对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同时,成立期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期货套保业务,参与业务人员充分理解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拟订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公司为铝电一体化企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现货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不超过180,000吨,预计与浙江安鑫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4,100万元(含税);计划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不超过80,880吨,销售铝合金棒产品不超过4,200吨,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3,580.20万元(含税)。

2020年,公司未与浙江安鑫发生关联交易;预计与万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约125,172.8万元。截止2020年11月底,公司实际与万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86,949.76万元。

2、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支边先生、李重阳先生分别就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万方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安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额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金投锦众和万方集团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分别回避对相应议案的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1.2021年预计金额是根据合同签订采购数量和销售数量,预计2021年价格得出,其中氧化铝年度采购单价2,450元/吨(含税);铝液预计年度销售单价14,500元/吨(含税),铝合金棒预计年度销售单价15,010元/吨(含税)。

2.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与万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浙江安鑫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集仕芯谷4幢404-1-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AGF7B2L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童建中

主营业务:针纺织品、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文具、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氧化铝、电解铝、铝土矿、石灰(无储存)、五金交电、塑料制品、贵金属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煤炭的批发(无储存);光电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财务数据:2019年底,浙江安鑫资产总额113,296万元,净资产-3,14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8,071万元,净利润-2,497万元。

2020年11月底,浙江安鑫资产总额121,469万元,净资产26,377万元;202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088,731万元,净利润4,518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构成:

关联关系:浙江安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投锦众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安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投锦众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浙江安鑫控股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有色金属、化工新材料、环保能源为主产业,同时集贸易与物流、投资与金融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截止2019年末,杭州锦江集团总资产超过700亿,营业收入超过800亿。杭州锦江集团多年蝉联中国企业500强(2019年位列221位)、中国制造业500强(2019年位列第97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19年位列第65位)、浙江省百强企业(2019年位列第20位)。浙江安鑫多年来生产经营稳定,履约能力较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关联人万方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6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1117350360XL

注册资本:964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支边

主营业务:铝治炼及压延加工,铝制品制造等。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末,万方集团资产总额为51,324.82万元,净资产为29,206.5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6,030.8万元,净利润为175.0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万方集团资产总额为49,667.50万元,净资产为31,725.76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62,079.31万元,净利润为2,517.57万元(未经审计)。

股东构成:焦作市人民政府持有万方集团100%的股权。

关联关系:万方集团持有焦作万方股份5%以上,公司董事宋支边先生在万方集团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万方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与焦作万方有多年合作关系,不存在违约情况。万方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焦作万方向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

合同有限期:本合同的执行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始,于2021年12月31日止。

产品数量:本合同执行期限内,买方向卖方采购总量不超过18万吨。

定价依据:以三网(百川资讯网、安泰科、中营网)月均价为基准,最终结算价格为:袋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为提货月提货地三网月均价下浮约30元/吨;散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为袋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下浮约20元/吨。

三网月均价指的是三网日均价在提货月内合计数的算术平均价;三网日均价为以下三个价格合计数的算术平均价:

(1)百川资讯网(http://www.baiinfo.com)每日公布的“中国氧化铝现货价格”河南地区报价的日均价;

(2)安泰科(http://www.metalchina.com)每日公布的“安泰科氧化铝报价”河南地区报价的日均价;

(3)中营网(http://www.aladdiny.com)每日公布的“中国现货氧化铝市场价格”河南地区报价的日均价。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买方以全现汇的方式依据合同量分批均衡支付货款,先款后货。买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每个自然月20日前付清所在提货月的全部货款。

2、万方集团销售铝液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合同期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供货量共计80,88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

采用“长江报价周均价” (长江有色金属网,网址:https://www.ccmn.cn/)的定价方式,单价按每月提货当周基础结算价下浮170元/吨结算。周六、周日提货按下周周基础结算价结算。当周基础结算价=当月当周有效交易日长江报价平均价,(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一,则按上周和当天所有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若某月最后一天为周二,则按当周的周一、周二的两天有效交易日价格平均价为准。以此类推。若某月第一天当周有效交易日若为1天或不是有效交易日,则按当周(自然周)所有有效交易日均价作为当周的结算价基础结算。

节假日期间周基础结算价约定如下:2021年1月1日至3日按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的结算价基础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春节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按2021年2月8日至2月19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1年4月3日至5日按4月6日至9日的结算价基础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1年5月1日至5日按2021年4月26日至5月7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1年9月18日至21日按2021年9月22日至24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2021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按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的平均价作为基础结算价结算(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上述节假日价格约定如遇国家实际放假节奏发生变化,依据上述原则,随时调整,结算、开据发票方式:卖方收到足额货款(包括买方补齐的差额、违约金等)后,根据结算结果开具发票。季度末月份,当月的全部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非季度末月份,当月最后一日提货量于下月开具发票,其他提货量于当月开具发票。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提货。

3、 焦作万方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棒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月度内按订单要求均衡发货,合同期限内总量不超过4,20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铝棒单价按订单日当周工作日长江现货市场AL99.70铝锭算术均价为定价基础,6063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340元/吨作为全现金单价,1070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360元/吨作为全现金单价。如需其它牌号,加工费双方另行约定。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周结算,每周周五结清前期货款。当期货物无异议后,甲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若支付银行承兑,则须符合甲方对承兑出票银行及其他方面的规定要求,甲方按当期银行贴现利率收取利息。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焦作万方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焦作万方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2007年以前,焦作万方铝产品全部为铝锭。由于直接销售铝液较销售铝锭每吨可以降低铸损、运费、包装、仓储、人工、铸造设施运行费用、折旧、资金占用等费用约400-500元。铝加工企业直接用铝液代替重熔铝锭进行生产,可以节约铝锭重熔能源消耗及减少铸造损耗等费用,故焦作万方将铝液直接卖给铝加工企业生产铝加工产品,对双方降低成本均是有利的,定价方式是将节约的成本进行分享,因此本交易对降低焦作万方生产经营费用有积极作用。万方集团是2007年公司引入的首家铝液客户,经双方协商,定价方式在采用“长江报价周均价”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关于销售铝液可节约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下浮,铝液单价按每月提货当周基础结算价下浮170元/吨结算。

公司通过向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有利于拓宽采购渠道,动态调整技术指标,提升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提高公司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

2.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焦作万方向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以三网(百川资讯网、安泰科、中营网)月均价为基准,最终结算价格为:袋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为提货月提货地三网月均价下浮约30元/吨;散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为袋装货物最终结算价下浮约20元/吨。;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和铝合金棒产品事项属焦作万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方式以长江现货市场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互利、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股东,特别是焦作万方中小股东利益。

3.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性

氧化铝为大宗原材料,市场供应相对充分,且公开定价、市场化程度较高,本次与浙江安鑫进行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拓宽采购渠道,动态调整技术指标,提升公司在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和原材料供应的安全性,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铝锭属于期货交易产品,公司周边有多家铝液及铝锭用户,焦作万方对万方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如果该关联交易事项不能够进行,焦作万方周边其他铝液客户可以消化部分铝液产量,其他铝液可铸成铝锭进行销售,不影响焦作万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发表了如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李重阳、宋支边分别回避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焦作万方与关联方浙江安鑫、万方集团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没有损害焦作万方、焦作万方的股东,特别是损害焦作万方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焦作万方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公司向浙江安鑫采购氧化铝合同。

(四)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合同。

(五)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棒产品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7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增加后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在正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0-06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

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都要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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