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8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发出电话通知,通知所有董事于2020年12月11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如期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虞江威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8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三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聘期已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勤万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勤万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三年。公司已就上述相关事宜与中勤万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协商,中勤万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中兴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执业能力,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楼 1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 35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目前合伙人数量:137人。

(3)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人。

(4)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2864人。

3、业务规模

(1)2019年度业务收入:148,340.7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万元。

(2)2019年末净资产金额:39,050.98万元。

(3)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6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6,445.6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1,109,234.6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13,310.38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所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范起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多年,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萍,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多年,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复核工作,专职负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亚兵,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多年,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初步商定为180万元,服务范围包括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三年。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核查了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全票通过了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兴华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新光 公告编号:2020-09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上午09:15一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09:15一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地点:义乌香格里拉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此待审议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一11:30时;下午13:30一16:30时。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西路新光圆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妮娜 汤易

联系电话:0555--3506900

传 真:0555--3506930

电子邮箱:dsh@masfy.com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7

2、投票简称:新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如委托人本选项不作选择,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授权其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