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20-03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药都大道1599号亳州宾馆宴会中心黄山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134人,代表股份342,981,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1059%。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08,991,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3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30人,代表股份33,989,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7494%。
(1)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32人,代表股份305,392,487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122%。
(2)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7,588,924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41%。
8.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提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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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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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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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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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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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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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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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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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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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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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决议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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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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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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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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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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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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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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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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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新律师、张蕾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