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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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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防范不法分子
冒用我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重要提示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远基金”或“本公司”)接到投资者咨询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的名义,假冒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建立虚假APP、虚假网站和微信群等途径进行个股推荐、股票投资等各种形式的非法活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公司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唯一官网地址为http://www.boyuanfunds.com,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为0755-29395858,全国统一客服邮箱为service@boyuanfunds.com,微信服务号为“博远基金(boyuanjijin)”,微信订阅号为“博远FUND(boyuanfund)”。

二、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及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临时公告等公告中披露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官方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对于假冒本公司、公司工作人员或旗下基金名义进行的任何诈骗及其他非法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该非法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本公司的良好声誉,在市场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本公司将保留对该等非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真伪、加强防范警惕,提高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投资者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应收集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服热线0755-29395858进行咨询,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金融犯罪行为。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