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
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协商一致,决定参加信达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信达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或信达证券届时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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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鹏华外延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2)的,可享受申购费率0.1折优惠。
3、原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上述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信达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信达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信达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站:www.cindas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和鹏华高铁B份额(场内简称:高铁B,基金代码:150278)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高铁份额(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160639)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高铁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高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高铁份额、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高铁份额、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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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高铁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高铁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高铁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高铁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高铁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高铁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高铁B份额,或者鹏华高铁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高铁A份额),合并为鹏华高铁份额,按照鹏华高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高铁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高铁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高铁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高铁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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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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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基金代码:150229)和鹏华酒B份额(场内简称:酒B,基金代码:15023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酒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基金代码:160632)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酒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酒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酒份额、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酒份额、鹏华酒A份额、鹏华酒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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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酒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酒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酒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酒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酒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酒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酒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酒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酒B份额,或者鹏华酒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酒A份额),合并为鹏华酒份额,按照鹏华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酒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酒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酒A份额和鹏华酒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酒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酒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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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
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基金代码:150179)和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基金代码:150180)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信息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金代码:160626)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鹏华信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鹏华信息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并进行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份额数极少的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信息份额、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1.150元、1.042元、1.258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鹏华信息份额、鹏华信息A份额、鹏华信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2、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鹏华信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信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低风险的鹏华信息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信息技术指数的基金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信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鹏华信息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鹏华信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鹏华信息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的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信息技术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鹏华信息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前,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鹏华信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信息B份额,或者鹏华信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鹏华信息A份额),合并为鹏华信息份额,按照鹏华信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由于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折算基准日),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等方式进行查询。
5、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场内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鹏华信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鹏华信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鹏华信息A份额和鹏华信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鹏华信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鹏华信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限确定,具体持有期限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赎回份额时持有期限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本基金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1年为365日):
■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分别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本基金近期跟踪标的指数上涨,截至2020年12月14日,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鹏华酒分级份额近期净值的变化情况。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酒A份额与酒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鹏华酒分级份额,并终止酒A份额与酒B份额的上市。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本基金之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时,酒A份额数将不发生变化,但酒A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酒分级份额,酒A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单一的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三、本基金之酒B份额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酒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元的部分将会折算为鹏华酒分级份额,酒B份额参考净值将变为1.000元。即原酒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酒B份额和鹏华酒分级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四、酒A份额、酒B份额在不定期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酒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酒A份额与酒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酒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