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变更的公告

2020-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上海证监局备案。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20年12月21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7*24小时受理日常赎回业务申请,但投资人在基金开放日15:00后提交的业务申请视同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的业务申请。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 10 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限,1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4.基金销售机构

4.1场外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63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开户、交易本基金,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4.1.2 场外代销机构

(1)代销 A 类的代销机构

(2)代销 C类的代销机构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2、基金管理人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4、本基金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份额净值可能低于每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5、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电子邮件地址:cs4008880001@huatai-pb.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华泰柏瑞益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0年12月16日之前(不含2020年12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