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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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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0-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74号),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组织相关部门、医美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对深交所关注事项及时进行了认真研读、讨论分析和全面核实,已按照深交所相关要求做出回复,现就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高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董事会关注和核实的情况

针对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根据贵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分别于2020年11月16日、11月25日、12月9日和12月11日编制并发布《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现就再次核实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权子公司择机处置L&P公司全部剩余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原则、寻找意向买方并择机处置其持有的韩国L&P Cosmetic Co., Ltd.剩余全部8.12%股权。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基本面情况

目前,公司主业和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板块分别是时尚女装、医疗美容和绿色婴童,其中时尚女装仍为公司第一大业务板块。公司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20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予以披露,目前尚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已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问题二、我部关注到部分媒体将你公司归类为医疗美容概念股。请你公司说明医疗美容业务的开展具体情况、业务增速、盈利模式、主要产品/服务、核心竞争能力,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回复:

一、公司医美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上半年正式开启医美业务。为奠定公司医美业务发展的稳健基础,公司韩国全资子公司朗姿韩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先行投资参股了韩国著名医美机构梦想整形医院;紧接着公司于2016年6月在国内分别收购并控股了位于成都、西安、深圳、重庆和长沙地区的医美品牌“米兰柏羽”和“晶肤医美”旗下的全部6家医疗机构;为加快业务的区域布局和规模化发展,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和新设医美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又新增了12家医美机构。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医美机构已发展为18家,其中米兰柏羽4家,晶肤医美12家,高一生2家。具体列示如下:

注:上表中,成都青羊光华晶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成都高新锦城晶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西安市新城区晶肤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新南晶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主要剩余股权均由医美板块员工合伙人计划持有;宝鸡高一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都蓉雅晶肤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成都锦江星宏晶肤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部分剩余股权也均由医美板块员工合伙人计划持有;医美板块员工合伙人计划普通合伙人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疗”)担任。

二、公司医美业务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在成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对医美业务进行集中管理,朗姿医疗下属各医疗机构通过为客户提供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科等专业的医疗美容服务实现盈利。朗姿医疗下属各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属于自费项目,不在国家的医保服务范畴,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的定价标准主要与机构所在地的品牌知名度、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相关,因此各医疗机构在定价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各医疗机构将持续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在不断增加顾客规模的同时做好顾客需求管理,实现持续盈利。

三、公司医美业务的主要产品/服务

朗姿医疗下属各医美机构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业务,在“安全医美、品质医美、口碑医美”的理念下,提供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等医疗美容服务。其中,美容外科主要以手术方法来改善身体和面部的形态或外貌,修复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组织缺损或畸形;美容皮肤科主要通过医学诊治方式改善肌肤瑕疵,延缓肌肤衰老;美容中医科主要通过中医技术,与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一起内外结合,调节身体内在机能;美容牙科主要通过口腔技术,修整牙齿的排列不齐、形态异常、色泽异常等症状,达到牙齿美容效果。

四、公司医美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

1、品牌力

朗姿医疗旗下拥有“米兰柏羽”、“晶肤医美”、“高一生”三大医美品牌(以下统称“朗姿医美”),其中“米兰柏羽”目前拥有连锁机构4家,分布在成都、深圳、西安,其中旗舰店四川米兰柏羽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是中国整形美容协会认证的5A级医疗美容医院;“高一生”目前拥有连锁机构2家,分布在西安、宝鸡,其中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是西安地区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医疗美容医院,已有29年历史;“晶肤医美”是中国“医学年轻化”连锁品牌,在西安、成都、重庆、长沙共拥有12家机构,主打激光与微整形类医疗美容服务。

2、专业的医疗团队和高质量的医疗水平

朗姿医美始终把医疗人才队伍作为最宝贵的资源,通过外部引进和自己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汇聚了一批医德仁厚、技艺精湛的医生团队,目前拥有医师人数200多人。近几年来,核心医师团队在行业核心期刊已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已申请或正在申请二十多项专利技术。

公司旗下各医美机构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诊疗业务流程和追踪体系,以顾客的需求和安全为核心,提供高品质的医疗美容解决方案。公司积极鼓励医疗技术的创新,重视新产品、新设备的引进,基于顾客需求,在满足医疗安全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治疗效果和顾客舒适度。

3、高品质的顾客体验和服务

朗姿医美始终坚持高品质和用心服务的理念,从环境、设施、接待、术后跟踪等各个环节为顾客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体验。公司基于各品牌的特性,建立了不同品牌的流程标准体系,同时设立了服务监督机制,及时收集顾客对服务细节的反馈,进而不断完善服务标准流程。

五、朗姿医美业务增长及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1、近三年,公司医美业务收入及盈利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0年前三季度,医美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在公司整体中的比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问题三、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近期,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特别是医美业务的发展情况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并积极邀约公司管理层及医美业务相关负责人进行调研,公司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邀约按既往正常流程予以安排,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未来发展展望”的框架下,相关人员就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以及医美业务板块的规划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解答。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的原则,相关调研活动的信息和沟通的主要内容,公司已及时通过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0年11月3日)(编号:2020-00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11月12日至1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11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11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12月2日至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5)、《朗姿股份有限公司12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0-006)。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问题四、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接到贵所关注函后,公司立即展开了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本次自查的期间为:截止2020年12月11日前6个月以内;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经公司与每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确认,董事李春仙于2020年11月16日购入公司股票1500股,购入价格16.854元/股,李春仙除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外,不承担公司其他任何管理及业务工作,其本次购买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及市场情况的自主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其持有公司股票未减持。李春仙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敏感期禁止买卖公司股票以及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