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有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有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出售股权事项概述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权子公司择机处置L&P公司全部剩余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香港”)按照市场原则、寻找意向买方并择机处置其持有的韩国L&P Cosmetic Co., Ltd.(以下简称“L&P公司”或“标的公司”)剩余全部8.12%股权(以下简称“拟出售股权”)。有关本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78)。
二、拟出售股权基本情况
(一)L&P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L&P Cosmetic Co., Ltd.
法定股本:40,000万韩元(每股面值500韩元,合800,000股,其中:实际发行在外708,646股)
成立日期:2009年4月
法定代表人:Kwon Ohsub
住所:韩国首尔
(二)L&P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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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L&P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L&P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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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L&P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L&P公司是韩国知名化妆品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护肤品,旗下品牌包括“Mediheal”、“T.P.O”、“Mediental”、“Labocare”等,主打产品为Mediheal面膜(美迪惠尔,在中国又名“可莱丝”),产品主要在韩国和中国销售。
(五)公司持有L&P公司股权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朗姿香港以自有资金出资3.3亿元人民币,购买获得L&P公司69,440股在外发行普通股股份,持有其10%股权,该笔投资于2015年12月29日完成。有关本次投资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L&P Cosmetic Co., Ltd.的公告》(2015-116)。在此之后,因L&P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朗姿香港持股比例被稀释为9.8%。2018年以来,公司基于产业聚焦目的,朗姿香港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20年1月出售了其中0.7%和0.98%的股权。截至目前,朗姿香港在L&P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降为8.12%。
(六)公司持有L&P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
2020年4月6日前,朗姿香港在L&P董事会组成中拥有一名董事席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对其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2020年4月6日后,朗姿香港不再拥有L&P公司董事会席位,对其不再具有重大影响,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截至2020年9月30日,朗姿香港持有的L&P公司股权账面价值为28,839.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44%、净资产比例为9.68%。
三、拟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拟出售股权的目的
为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聚焦主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朗姿香港按照市场原则、寻找意向买方并择机处置其持有的韩国L&P公司剩余全部股权。
2、拟出售股权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授权朗姿香港择机出售股权事项,仅为公司管理层基于战略优化调整考虑的决策授权,能否达成出售意愿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在此郑重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L&P Cosmetic Co., Ltd.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权子公司择机处置L&P公司全部剩余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原则、寻找意向买方并择机处置其持有的韩国L&P Cosmetic Co., Ltd.(以下简称“L&P公司”)剩余全部8.12%股权。有关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持有L&P公司股权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对2020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目前尚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在此郑重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