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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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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经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王科先生、李景海先生、蔡红君先生、周现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其中,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经查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经研究决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冯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等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经查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3:00在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公司”)股权结构优化调整事项。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千岛湖公司将由公司参股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指标的10%,不需要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的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科,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主要工作经历:

2015.01-2016.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兼工程建设部主任;

2016.06-2019.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8.10-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9.06-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主任;

2020.11-2020.11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

2020.11-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科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景海,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公司董事长,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主要工作经历:

2014.06-2016.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6.01-2016.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发展策划部主任;

2016.06-2017.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06-2017.07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7.07-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8.06-今 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公司董事长;

2020.11-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商业旅游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景海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景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蔡红君,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5.07-2016.01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6.01-2016.01 海南亿隆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6.01-2019.06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9.06-2020.11 海南亿兴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20.11-今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

蔡红君先生现就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蔡红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现坤,男,1969年11月出生,回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4.08-2016.0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01-2017.02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7.02-2018.01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2018.01-2019.06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

2019.06-2020.11 北京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20.11-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

周现坤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周现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科,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工作经历:

2015.01-今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副教授;

2017.01-今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2018.06-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冯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冯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李书锋,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职于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家界源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工作经历:

2004.08-今 张家界源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09-今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2012.04-2018.06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10-今 北京源发智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7.07-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10-今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书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书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书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翟业虎,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仲裁委仲裁员。

主要工作经历:

1998.07-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2012.05-2019.05 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1-今 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北仲)仲裁员;

2019.06-今 北京京剑律师事务所律师。

翟业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翟业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翟业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届满,经研究决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提名赵晓琴女士、李振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经查询,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非资本市场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晓琴,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5.05-2017.06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17.06-2017.12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值班室主任;

2017.12-2018.07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

2018.07-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2020.11-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赵晓琴女士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晓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振江,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兼审计中心主任。

主要工作经历:

2015.07-2016.01 文安鲁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2016.01-2020.0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20.01-2020.11 鲁能集团(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兼审计中心主任;

2020.11-今 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兼审计中心主任。

李振江先生现就职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振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候选人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宇发展”“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岛湖公司”)项目管控和开发管理,提升品牌影响力,根据项目开发实际和投资需要,经相关股东协商一致,拟对千岛湖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2018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亘富”)与珠海东方昇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昇岳”)、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按照“东方藏山”)共同签署《杭州淳安千岛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以股东双方鲁能亘富49%和东方昇岳51%持股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淳安千岛湖项目,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其中鲁能亘富7.35亿元,东方昇岳7.65亿元。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将注册资本分批逐步到位。

截至目前,双方合计实缴出资6.19亿元。其中,鲁能亘富实缴出资3.185亿元,东方昇岳实缴出资3.005亿元。经股东双方协商一致,拟按照股东双方当前实际到位资金额,即鲁能亘富3.185亿元(占比51.45%)和东方昇岳3.005亿元(占比48.55%)调整股东双方股权占比,千岛湖公司注册资本金保持不变。后续资本金注入和开发资金筹集,由鲁能亘富和东方昇岳根据项目实际开发需要按新的股权占比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以上简称“本次交易”)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千岛湖公司全部股权账面价值57,311.13万元,对应的评估值57,398.54万元,增值率0.15%。本次交易标的为千岛湖公司2.45%股权,其对应的交易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由于本次交易发生后千岛湖公司由广宇发展参股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条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分别为千岛湖公司100%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即74,390.32万元和0.37万元,均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10%,不需要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参股子公司千岛湖公司股权结构优化调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珠海东方昇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7年05月31日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M3FY5K

5.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涛

6.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1008(集中办公区)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受托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合伙人: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东方藏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非失信责任人。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千岛湖公司2.45%股权。

千岛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全域旅游有限公司

(2)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2018年6月21日,千岛湖公司由鲁能亘富及东方昇岳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其中鲁能亘富持股49%,东方昇岳51%。

(3)法定代表人:李景海

(4)主营业务:服务: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户外运动策划,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市政道路工程,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屋租赁;加工、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除油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设立时间:2018年06月21日

(7)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梦姑路99号一楼111-1室

本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障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公司所属公司鲁能亘富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分别对千岛湖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审计情况

经审计,千岛湖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千岛湖公司净资产评估增值87.41万元,增值率0.15%,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本次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千岛湖公司相关股权账面价值作为定价,定价不高于基准日的评估值。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资源储备,有利于更好的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全体股东有利。

4.其他说明事项

(1)千岛湖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千岛湖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千岛湖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条款

鉴于股东双方持股比例发生调整,相关主体将就变更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持股比例

经股东双方协商一致,拟以股东双方当前实际到位资金额,即鲁能亘富31,850万元(占比51.45%)和东方昇岳30,050万元(占比 48.55%)调整股东双方股权占比。经双方协商,根据项目剩余土地获取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后续资本金由股东双方协商一致后按股比同步注资。

2.项目治理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

董事由股东提名,并由股东会任命产生。其中,董事提名由原鲁能亘富提名2名董事、东方昇岳提名3名董事,调整为鲁能亘富提名3名董事、东方昇岳提名2名董事。董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经提名方继续提名可以连任。

3.标的项目开发管理

3.1品牌使用费

鲁能亘富作为控股单位对千岛湖项目进行操盘,鲁能集团不再就标的项目鲁能品牌的使用收取2%品牌使用费。

3.2对项目公司团队的考核及团队的更换

董事会应对项目公司总经理及其团队成员完成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可研及每一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被考核对象及股东方。

连续两次考核未达到称职水平的管理人员,应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解聘,且同步进行离职/调岗审计。因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补充,鲁能亘富应按原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对团队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主要为根据千岛湖公司股东实缴出资情况调整股权结构,不涉及款项支付。

2.《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3.本次交易不涉及资产交付和过渡期安排。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2.鉴于股东双方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千岛湖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纳入广宇发展管控体系,双方将按照新的股权结构,调整千岛湖公司董事会成员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对公司的影响

千岛湖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全资子公司鲁能亘富将持有千岛湖公司51.45%股权,成为千岛湖公司控股股东;千岛湖公司将纳入广宇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和统一管理,鲁能亘富对千岛湖公司的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千岛湖项目开发管理,提升项目投资开发收益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补充协议

3.相关评估报告;

4.相关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4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景海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蔡红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现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冯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书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翟业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赵晓琴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李振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披露。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3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监事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议案1、议案2、议案3)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已按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以2020年12月25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伊成儒、徐瑞

联系电话:(010)85727720、85727717

联系传真:(010)8572771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10层

邮编:100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7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提案2、提案3),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在“提案编码”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提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提案2.00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提案3.00选举非职工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被委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指示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5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冯科为天津广宇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1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书锋为天津广宇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翟业虎为天津广宇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翟业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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